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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团校2017招聘2名工作人员(编制外派遣制)
发布时间:2017-05-12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西南政法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重庆市团校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05-12 【字体: 大 中 小】
重庆市团校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重庆市团校(以下简称市团校)是共青团重庆市委管理的副局级事业单位。市团校创建于1954年,2006年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其宗旨为开展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与理论研究,为团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服务。市团校内设办公室、教务人事部、培训部、理论研究部4个部室,主要承担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宣传交流、指导区县及基层团校、社会化培训等工作。市团校办公培训地址设于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111号睿尚MOHO大厦。
根据市团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编制外派遣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素质好。
2. 热爱团的事业,有志于从事共青团和青年干部培训及相关工作。
3.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全日制在读学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及现役军人;有法规规定的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 人数 具体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其他条件
青少年理论研究综合岗位 (编制外) 1 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八级及以上职员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士学位) 中共党员 1.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八级及以上职员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 2.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研究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基本办公软件。 3.优先条件:熟悉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并在本领域发表过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或在政府部门及相关研究机构从事过文稿起草、调查研究工作的优先。
管理岗位(编制外) 1 法学、哲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 1.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八级及以上职员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 2.岗位要求: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文字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较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优先条件:熟悉党团工作、纪检工作、宣传策划、平面设计、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2017年5月12日—5月26日)
1. 网络报名(5月12日—5月24日)。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重庆市团校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至邮箱:stxrsb@。邮件主题、报名表文件名请按“岗位名称 姓名 学校和专业”格式注明。
2. 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5月25日—5月26日)。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简历(2017届应届生需携带学生证,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指定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111号睿尚MOHO大厦24-1)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并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规定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和面试(以具体通知为准)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进行笔试、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考试以时事政治、党团基础理论、党团建设实务、岗位综合素质等内容为主。
1. 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 考核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折算总分。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总分排名情况,按与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拟录用人选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或者选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团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核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根据报考该岗位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由市团校指定派遣单位及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往届毕业生在考察通过后的一个月内办结原工作单位的终止聘用手续,与市团校指定派遣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劳动合同签订的起始日为办理完聘用手续之日。拟录用人选未在规定时限内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并于2017年7月底前将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报市团校查验。材料不全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聘人员实行编制外的劳务派遣制,试用期为3个月(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间起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由市团校、派遣方和聘用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参考同类人员标准商议后执行,并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联系电话(传真):023-88211859 17382376488(邹老师)
邮箱:stxrsb@
监督电话:023-88211858(黄老师)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111号睿尚MOHO大厦24-1
重庆市团校在重庆邮电大学有校园招聘,详见:jo***.cn[点击查看]
附件:重庆市团校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团校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