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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职位:专职辅导员
发布时间:2017-04-12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7年度招聘公告(二)

发布时间:2017-04-12 文章来源:原创文章 浏览次数: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位于素有 汉唐古郡,淮海名区 美誉的泰州市主城区,是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在江苏省委、省政府支持下,由 211工程 学校南京师范大学和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拥有现代化的、占地1000多亩的独立校园和一流的办学设施,主要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现设有13个学院(部),44个本科专业。为了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要求,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专职辅导员 职数:2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工作任务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诚信守法、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符合高校教师任职条件,热爱高校学生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时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新媒体等信息技术运用能力,身心健康、服从领导安排、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能坚持在泰州正常工作。 满足的资格条件如下: 1.政治条件:中共党员。 2.身体条件:仪表端正,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师及学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3.学生干部条件:担任过校或二级学院级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担任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经历者,其中获得校级及其以上表彰的优先考虑。 4.学历与学位条件:2017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和本科阶段均为全日制,且其中一个阶段为 211 及其以上学校)。 三、辅导员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贯彻高等教育方针和政策,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3.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做好学生心理辅导、解困助学工作; 5.指导学生党建、团建、班委会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建设; 6.做好学院招生宣传、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7.服从学院岗位安排,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日期: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招满为止。五、上岗时间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上岗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学校将安排岗前培训、见习(实习)。 六、有关待遇 1.应聘人员进院均实行人事代理制,按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核定档案工资为标准办理公积金、住房补贴、五项社会保险及附加大病保险。 2.收入待遇以学校规定为准(详情可致电学校人事处咨询)。 3.学院为家庭在泰州市海陵区以外的教师提供过渡宿舍,费用自理。 七、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申请表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并由本人签名;应届毕业生还需自备个人简历、近期全身彩照一张、各类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荣誉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另备原件待核,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各种途径向学校提交上述应聘材料,申请应聘。材料不全者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恕不接受报名。应聘材料一旦被学校接收,恕不退还; 2.学校组织对材料进行初选; 3.经初选合格者,由学校人事处组织通知应聘者参加初试; 4.初试通过人员参加体检和复试,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必须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5.招聘结果由人事处单独通知到个人,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周之内携相关材料到学校人事处签约或在3周内通过邮寄方式签约,逾期不到或不签者视为放弃签约。 八、联系人:夏慧明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23-86152770 邮箱:njnu_tz@(电子邮件请在标题注明应聘岗位) 网址:ww***com[点击查看] 九、邮寄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东风南路518号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人事处 邮编:225300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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