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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都市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

职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7-04-05
工作地点:成都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负责接待法律援助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监督检查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和案件质量。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4.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新媒体建设运营能力;

5.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后出生);

6.四川省内户籍人员;

7.中共党员优先。

三、报名方式

1.发送邮件投寄简历;

邮箱地址:1054964793@

2.或到成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报名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成华区政府)附1号楼112室

四、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日 4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华

联系电话:84388148

六、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方式报名。

2.报名、面试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3.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成都市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组织,采取专业技能知识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

经面试合格后,由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300元,并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2500元,并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备注: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公开方式:公开栏

公开时限:及时公开

表格下载:1.成都市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招聘人员公告及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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