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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北碚区委宣传部2017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7-03-03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四川大学-宣讲会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重庆市北碚区面向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7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北碚区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7年应届全日制重点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学兼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3月9日)。
4.自愿在北碚区事业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按照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报名地点及时间:
四川大学就业指导中心221教室。
2017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
联系方式:北碚区委宣传部023-60306338 17383011607
北碚区人力社保局 023-68285089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持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③《重庆市北碚区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④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5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特殊岗位和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凡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一)专业科目测试
1.专业科目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就业指导中心222教室(2017年3月12日上午9:00-10:30)。
2.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测试为闭卷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3.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委宣传部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4.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专业科目测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四川大学就业指导中心213教室进行面试(2017年3月12日下午15:00)。
2.面试的内容:采取自我介绍(不介绍本人姓名)、交流、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
3.面试分值100分。考官根据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和考生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获奖等情况量化评分。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由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报区相关主管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签约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当场公布,并于考试考核各环节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在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二)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 60% 面试成绩 40%。
六、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签订就业协议
(一)签约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数及报考的单位和岗位,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签约人员,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签约人员。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
(二)签订就业协议
考生考试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选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