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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招聘


发布时间:2016-03-2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福建医科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 绍兴市疾控中心 )是绍兴市卫生计生委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的公益机构,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授牌的省级文明单位。中心始终坚持 科教兴防 战略,与国内外多所重点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其中与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成立 联合实验室 ,与香港中文大学建立 预防医学专业教育与培训基地 ,与安徽医科大学建立 公共卫生硕士(MPH)联合培养基地 ,与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合作开展人畜共患病研究;建有绍兴市医学重点学科 流行病学科和绍兴市医学科技创新平台 绍兴市公共卫生检测平台;拥有一大批高端仪器设备,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招聘计划 卫生检验人员 1 硕士及以上 卫生检验及相关专业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英语六级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 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其中国外硕士研究生要求其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本科重点院校分数线以上;

3. 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 户籍不限。

四、招聘方法及具体时间安排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6年4月8日,考生可直接来人或通过投递等方式向本中心报名,有意者可先期快递相关简历材料复印件或发送电子简历至本中心。邮寄地址: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政办公室(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街,312071);E-mail:sxcdczp2011@

2.现场确认。报名后,中心将对考生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中心将电话告知,进入现场确认环节。4月13日9:00-15:00在本中心党政办403室进行现场确认,届时须考生本人到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3.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加面试的方式。4月14日上午专业测试,下午面试。原则上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与对应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2:1以上比例进行考试。

考试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和拟聘用对象。但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4.体检。由绍兴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参考《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6. 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批准后,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报市人力社保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身份为事业编制)。

7. 人才优惠政策。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4〕87号),招聘录用的博士学位人员,给予8万元安家补贴、35万元购租房补贴;招聘录用的全国重点大学(指985、211院校)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给予5万安家补贴,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

8.对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有关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考生直接与本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5-88137333。

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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