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信息由北京师范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北京师范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武汉]中南民族大学2016人才招聘
发布时间:2016-03-15
工作地点:武汉
信息来源:北京师范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教育招聘:中南民族大学2016年人才招聘计划
发布日期:2016-03-15 点击率:11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向国家民委报批,现面 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普通教师、非教师专业技术及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2016年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中南民族大学是一所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白云黄鹤的故乡——武汉南湖之滨。学校前身为中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1 年,2002年3月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始终坚持党的民族工作规律与高等教育 规律相结合,民族高等教育的特殊性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遍性相结合,遵循高等教育的普遍规律,尊重民族高等教育的特殊性,努力探索办好民族院校的新路子,学 校的各项事业获得了快速发展。
学校占地1554亩,校舍面积100万余平米,馆藏图书280余万册,拥有全国高校第一家民族学博物馆。校园内绿树成荫、花香四季,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鳞次栉比,湖光山色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构成了教学、科研和生活的优美环境。
学校现有56个民族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预科等各类学生26000余人,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湖北、河南、内蒙、新疆、广 西、西藏、云南、宁夏、山西等9个省(区)进入第一批招生,新生第一志愿录取率超过90%,少数民族学生比例达到60%以上。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 中专任教师1300余人。教师中,有正副教授75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450余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9人,省部级专家34人,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教师比例达到89%,形成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较高、发展良好的师资队伍。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为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服务、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开设了10大学科 门类的82个本科专业;拥有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个湖北省立项建设博士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18个学术型一级学 科硕士授权点,80个学术型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13个专业领域)学位授权点。授权学科覆盖了除军事学之外的其他全部12个学科门类,包括 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工学、理学、医学、农学、艺术等。学校现有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9个,一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二级重点 学科4个,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品牌专业,23门国家、省级精品课程,12个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3个省部级科研机构(实验 室、基地、中心),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2.4亿元。
2008年学校成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2年至2014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538项,其中国 家级项目217项,省部级项目418项,获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73项,出版著作191部,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近2300篇,获授权专利73项。学 校高度重视学生全面素质的提升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以“笃信好学,自然宽和”的校训激励各族学生奋发图强、全面发展。60余年来,学校已累计培养了11万余 名各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他们遍布祖国的四面八方,为维护民族团结与稳定,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随着教育改革与开放的不断深入,学校加快了对外交流、开放办学的步伐。目前,学校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德国、日本、韩国、法 国等数十个国家(地区)的几十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2008年学校与美国威斯康星州立大学联合创办了“孔子学院”。学校定期选派优秀的本科生 和研究生到国外访问、交流、学习,选派教师出国讲学、进修和从事科学研究,也聘请外国专家来校执教和开展合作,扩大了学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
近年来,学校事业发展提质增速。2001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2年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2003年9月,成为 国家民委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院校;2005年5月学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 再度荣获优秀;2008年,学校获“国家民委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 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2001年至今连续12年6次被评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需求和 学生全面发展需要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特色荣校”战 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扎实推动学校由教学型向教学研究型转变,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人民更加满意的高水平民族大学。
二、招聘原则及范围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综合考评、择优录用的工作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数量
2016年度公开招聘四类岗位人员,总计划数量为78个。分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数15人;普通教师岗位,计划数39人;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数14人;管理(辅导员)岗位,计划数10人。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道德修养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二)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三)符合各类招聘公告中应聘岗位的相应要求(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国家民委、中南民族大学以及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
(二)报名时间
1.应聘高层次人才和普通教师岗位者,可在招聘信息公布期间报名。
2.应聘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辅导员)岗位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统一报名,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中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提交应聘材料。
2.现场审核: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学校核实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
(四)考试考核
1.教师岗位(含高层次人才):根据需求岗位的招聘条件与要求,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重点考察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
2.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根据需求岗位的招聘条件与要求,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管理(辅导员)岗位:根据需求岗位的招聘条件与要求,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政审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按招聘计划等额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报审
学校党委常委会根据考试、考核结果,以及体检和政审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选在国家民委网站和中南民族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报批
公示无异议者,作为学校拟聘用人员报国家民委审批。
六、聘用事项
(一)经学校审定并履行报批手续后,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需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擅自解除就业协议,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公开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广泛接受各界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民族大道182号中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 86-027-67842183,来电时说明是在教育科研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E-mail:rsc@(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 应聘岗位 教育科研人才网”)
附件:
1、/中南民族大学201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doc
2、/中南民族大学2016年普通教师岗位人员招聘公告.doc
3、/中南民族大学2016年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招聘公告.doc
4、/中南民族大学2016年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