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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2016引进区外高校毕业生


发布时间:2015-12-2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云南民族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宣讲时间: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宣讲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1室根据西藏公安工作需要,经西藏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从区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为引进区外高校毕业生150名。现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
区外非西藏生源的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150名。
二、引进专业
(一)公安类专业43人

公安类专业5名,公安技术类38名。

(二)特殊语言类(维语和藏区方言)专业21名。

(三)计算机通信类专业52名。

(四)图书管学专业2名。

(五)道路交通管理专业5名。

(六)经济犯罪侦查专业1名。

(七)网络工程类专业1名。

(八)审计会计类专业6名。

(九)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7名。

(十)法医学类专业6名。

(十一)武术散打方向专业6名。

三、引进人员学历要求

公安厅机关和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引进专业人才的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各地(市)公安机关引进人才的学历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引进人员范围

(一)公安类专业从以下公安本科高校毕业生中引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北京警察学院、福建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江苏警官学院、四川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甘肃政法学院等本科公安院校毕业生中引进。

(二)非公安类专业从以下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引进

1、四川:四川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华西医科大学等。

2、陕西: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

3、重庆:西南政法大学等。

4、甘肃: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

5、云南:云南大学等。

6、青海:青海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等。

7、贵州:贵州大学等。

五、引进人员岗位

公安厅机关18名、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5名、拉萨市公安机关25名、日喀则市公安机关33名、山南地区公安处15名、林芝市公安局12名、昌都市公安局17名、那曲地区公安处15名、阿里地区公安处10名。(具体岗位附后)

六、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采取考生自愿、本人申请原则,请有意愿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引进人员《报名审核表》统一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1368703046@)。2015年12月15日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人员引进工作小组将赴内地各高校招录点进行考核、考察。

(二)现场核准确认。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用人单位电话通知考生到现场核准确认,现场核准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个人简历或本人自荐书(个人简历或本人自荐书应包含以下内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学历学位、主要经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成绩单;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本的复印件;

5、学院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6、学校出具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式样见附件);

7、本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8、2016年西藏自治区引进报名审核表(见附件)

9、近期免冠小2寸蓝底彩照6张。

(三)选拔考试

(1)笔试(100分)。测试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2)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通过与应试人员交谈、回答相关问题的方式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同时,参考应试人员在校表现和学习等情况结合打分。

总成绩=笔试分值 60% 面试分值 40%。

(四)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数量原则不低于引进计划1:1.5的比例,体能测评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委托所在的学校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工作,引进工作小组,现场进行监督。

(五)体检。按照《关于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政治[2010]454号)精神,委托所在地周边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对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身高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六)考察政审。按照专业和技能测试成绩,通过查阅档案,与老师、同学、同事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拟选调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日常表现等进行考察。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本人和亲属进行政审。

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2015年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在青海西宁、甘肃兰州、陕西西安、云南昆明、四川成都、重庆、新疆乌鲁木齐等城市设招录点。附近考生可前往招录点完成上述步骤的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全区公安机关引进人员的身份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引进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待遇与在藏干部同等条件人员相同;

(二)引进人员在藏服务期限8年,期间不允许交流、调动,服务期满后可自主选择留藏或离藏。

特别提示:本次引进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培训班、指定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工作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米警官

联系人: 15728902958(上午9:30 13:00,下午15:30 18:00)

附:1. 2016年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引进需求计划表

2.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引进方式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2016年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引进需求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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