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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轨道学院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2016招聘
发布时间:2015-10-14
工作地点:上海
信息来源:西安交通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招聘
作者: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 发表于:2015年10月14日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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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轨道学院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
教师招聘信息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轨道学院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由原上海交运、海港、民航、轨道交通等四所行业院校共同组建而成,是一所集陆、海、空、轨道交通教育为一体的,培养综合交通类专业人才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设总院、轨道学院、港口学院、航空学院。轨道学院位于凯旋路2050号,港口学院位于浦东大道2598号,航空学院位于龙华西路1号,总院位于呼兰路883号。
轨道学院是上海从事高等职业教育轨道类专业办学历史最长的院校之一,以轨道交通交通企业集团为依托,背靠行业,面向市场,开设了6个具有轨道交通行业特色的专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信号)、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交通运输、城市燃气工程技术等专业。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为上海市特色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2011年《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成功试点上海市第二批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试点,2014年《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供电方向)》又再次成功试点上海市第四批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试点。
学院具有良好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建有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实训中心 、 上海第33所职业技能鉴定所 实训基地,并与上海市轨道交通类多家企业合作建立了稳定的实习基地。学院拥有一支以专业带头人和高级职称教师为骨干的专任教师队伍,和以企业资深专业人士为主体的兼职教师队伍,双师素质教师达到72.80%。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创办于1960年,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004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被交通运输部命名为 交通部中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2013年成功申报成为 上海市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特色示范校 立项建设学校。经批准先后与法国GARAC国家职业汽车学院、捷克HOLICE汽车职业学校开展合作办学并进行师生互访国际交流学习。
目前学校中职有3个专业系9个专业。轨道交通系,设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等3个专业;现代交通营运和管理系,设汽车运用与维修、交通信息技术应用、物流服务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等4个专业;资源和环境系,设城市燃气输配与应用、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等2个专业。
学校拥有凯旋、漕宝、嘉定三个校区,拥有专职教师120多名(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50多名),中高级职称占80%,师资力量雄厚。目前在校中、高职学生3000余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说明
序号 招聘部门 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 文化程度 具体要求
1 轨道交通系 轨道供电专业教师 2 电气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等。 本科学历及以上 能够承担轨道交通供配电、远动技术、接触网、变电运行检修以及电气通用类等方面的教学、科研任务。
2 轨道交通系 电气专业教师 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机电一体化或相近专业。 本科学历及以上 能够承担轨道交通车辆车体构造、电机电器、电力牵引、机械、空调、制动装置、传动控制、故障分析处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行车组织等方面的教学、科研任务。
3 轨道交通系 轨道实训教师 1 电气技术、自动化、机电一体化、轨道车辆、通信信号、交通设备与信息工程等。 本科学历及以上 能够承担建筑材料、工程机械、线路工程、地下工程、桥梁工程、工程概预算、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施工技术与项目施工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教学、科研任务。
4 轨道交通系 电气实训教师 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或相近专业。 本科学历及以上 能够承担电机与拖动、PLC、电力电子、交直流调速、单片机、集成电路应用、工厂供电等方面的教学、科研任务。
5 轨道交通系 轨道车辆专业教师 2 车辆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技术与设备、机电一体化专业、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运营等。 本科学历及以上 能够承担轨道交通供电设备、车辆设备、信号设备等方面的实训室管理及相应的教学任务。
6 轨道交通系 轨道工程专业教师 1 轨道工程、铁道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 本科学历及以上 能够承担电气类专业实训室、维修电工、低压电工操作等方面的实训室管理及相应的教学任务。
岗位说明:
根据学校需要,承担相关专业课程的教育教学;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承担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工作;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积极开展教材编写、科研课题项目开发等工作;能够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说明:
专业对口,本科学历及以上,品行良好,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具有相应职业资格及企业经历的优先,电气实训教师具有维修电工、特种作业操作(电工)证等职业资格证书优先。外省市符合落户上海条件的毕业生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请应聘者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属实。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2、面试
我校将于11月1日下午4:00至6:00于就业中心204举行宣讲和组织教学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未进入教学能力测试者则不发再通知。
3、体检
根据测试、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4、考察
由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 21世纪人才网 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学校总部地址:上海市凯旋路2050号。
学校网址:ww***net[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21-64072138 201-64476835转8041
联系人:15900599383 王老师
电子邮箱:1585724575@
工作地点:
行业类别:
教育
公司性质:
中初教育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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