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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市公安局岷东新区分局2015选聘辅警人员
发布时间:2015-08-2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眉山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为满足岷东新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管理,更好地服务岷东新区经济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眉山市公安局岷东新区分局辅警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与岗位
选聘辅警,职数4名(限男性)。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社会治安辅助管理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有眉山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30周岁。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在172cm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视力要求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1.0以上;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七)曾从事过从事社会治安辅助管理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和退伍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三、选聘程序
1. 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曾从事社会治安辅助管理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的还需持原工作单位证明,退伍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原件,报名地点:眉山市职业技术学院内眉山市公安局岷东新区分局政工监督室,联系人:邹警官,联系电话:028-38106246;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2日。
2.面试:由岷东新区分局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面试。
3.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4.政审:由眉山市公安局岷东新区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政审。
5.聘用:眉山市公安局岷东新区分局对拟聘人员试用1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派遣到分局工作,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
四、工作要求
辅警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统一服装、统一管理。
五、工资待遇
1.辅警人员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领取相应工作津贴。
2.按照有关规定为辅警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六、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工作的相关事宜由岷东新区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