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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西安康市林业局2015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


发布时间:2015-05-1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林业事业发展,按照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安康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岗位空缺实际,按照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原则,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专业

  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招聘1名茶学专业高层次人才;安康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招聘1名森林经理学专业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10日至1997年5月10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日期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以国家教育部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ww***.cn[点击查看]网站验证。

  6、具有较强的总结能力和语言组合能力。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

  4.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特岗教师、振兴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人员;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安康市政府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5月15日上午8时-12时,下午2时-6时。

  2、报名地点:安康市林业局政办科(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中心919室),联系电话:0915-3123118。

  3、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安康市林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

  (2)现场报名时,需本人提供《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它相关证件、资料原件。

  (3)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安康市林业局进行初审,对合格人员,由本人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

  (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组织实施。临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由面试考官向应聘人员现场提问测评,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在安康市林业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另行发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安康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安康市林业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安康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安康市人社局进行终审,并对合格人员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终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缺额将不再进行递补。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安康市林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职位表。doc

  安康市林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安康市林业局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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