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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疆阿勒泰市妇幼保健院2015招聘11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5-04-24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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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服务全市各族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便利的就医条件,经我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10名,中医药师1名。实行聘用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人员;
2、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具有药物过敏史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护理职位,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在本院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至33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中医药师职位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岗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弄虚作假的,经复审,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三、招聘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22日--4月30日在阿勒泰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点整。
2、报名人员携带《报名表》、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护士资格证(地州级以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二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
(二)笔试
1、时间:2015年5月10日,考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12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要求
笔试统一使用汉语答题;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5、考试成绩公布:2015年5月11日在阿勒泰市妇幼保健院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入围人员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
(1)报考护士职位的考生:面试根据专业要求进行实际操作;
(2)报考其它的职位的考生:进行结构化面试。
3、面试要求
(1)面试人员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末名出现并列情况者可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和实际操作当场打分,当场宣布成绩。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负责组织。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6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四)体检
各招聘职位根据拟聘用人数按总成绩排名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组织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政审
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政审。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阿勒泰市政府网和市妇幼保健院公示栏进行七天公示。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我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2、工资由市妇幼保健院自行承担,按照同工同酬执行;
3、试用期月薪1500元,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按照规定缴纳五险;其他待遇按照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㈠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公证处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㈡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㈢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㈤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咨询有关事项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发布的公告为准。
附件:
1、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市妇幼保健院:0906-2122462、2101037
2、《2015年阿勒泰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5年阿勒泰市妇幼保健院招聘职位表.xls
3、《阿勒泰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xls
阿勒泰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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