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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州省荔波县新闻中心、县互联网信息办2015年紧缺人才招聘
发布时间:2015-03-1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四川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贵州省荔波县新闻中心、县互联网信息办
单位需求信息
贵州省荔波县新闻中心、县互联网信息办 2015年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荔波县新闻宣传、互联网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更好的宣传荔波,根据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和“荔波县2015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自愿选择。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工作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应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测试)、体检、考核、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方式:采取直接进入高校或工作单位进行招聘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试)。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互联网信息中心职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应用系统编程、开发、建设、运维经验,可放宽到211高校全日制本科)。专业要求:多媒体与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与软件应用、信息及通信网络应用技术、网络工程等、数理基础科学。县新闻中心职位:全日制本科毕业(有媒体从业经历,并在各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30篇以上,能熟练掌握使用方正飞腾软件排版,条件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专业要求: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学、新闻与传播的2015届及往届毕业生(不含自费生和委培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技能等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非2015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的在校生; 5、近5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2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在高校学习期间挂科3科以上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年度荔波县新闻中心记者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职位共1人;荔波县互联网信息办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职位共2人(招聘职位、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六、现场操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订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应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在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新闻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直接到高等院校选聘或由应聘者到用人单位应聘的方式。 (一)应聘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报名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填写《荔波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提供: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2、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的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传真件,在面试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供审查。填表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报名方式:简历投至邮箱905737550@。地址:贵州省荔波县新闻中心 联系人:陈荣,电话:13312387488 座机:0854—3615828 截止时间:2015年1月1日—4月1日。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每个职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现场招聘工作组研究一致同意后可放宽比例,但必须形成差额。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组织报名时同时进行。 (二)面试(专业测试) 1、面试采用专业测试形式,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专业测试的题目、内容,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命制和审定。 2、现场招聘工作小组对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时,招聘工作小组临时组成5到7人的面试考官组,指定一名主考官,其他成员为考官,由主考官根据面试题向应聘人员进行提问,重点考察考生的思维敏捷度、外观形象气质、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工作人员现场统分汇总。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由新闻中心组织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考核 考核由宣传部及新闻中心组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要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与其谈话征求意见后,即可签订意向聘用协议书,同时在荔波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对外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消应聘资格等严重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所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同意聘用的(待取得毕业证书后),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报到,签订正式聘用协议。聘用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在荔波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调离荔波或申请辞职的,经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人事纪律监督员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条件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证明、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指使他人作弊,或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试题的; (五)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 (六)违反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等其他情形的。 发现上述情形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荔波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申报表》(新闻中心)》 2.荔波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荔波县新闻中心 荔波县互联网信息办 2014年12月28日 附件: 荔波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荔波县2015年引进高层人才计划申报表(荔波县互联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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