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它 全职 > 职位详细
说明:

此信息由贵州人才信息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贵州人才信息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贵州]毕节市纳雍县专职人民调解员2015招聘


发布时间:2015-01-1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贵州人才信息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纳雍,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强的人民调解队伍,提高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经纳雍县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全县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40名,拟面向社会公开聘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聘任名额

此次聘任人民调解员共计40名,结合我县实际,名额分配如下:勺窝、阳长、居仁、中岭4个乡(镇、街道)各3名,雍熙、文昌、百兴、乐治、龙场、老凹坝6个乡(镇、街道)各2名,其余乡镇各1名。

二、聘任对象和条件

(一)聘任范围

1.原任人民调解员;

2.退休的政法干警等法律职业人员;

3.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4.其他符合条件的热心人民调解的人员。

5.在职在岗的国家公职人员除外。

(二)聘任条件

1.组织纪律性与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2.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法律、政策知识水平;

3.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4.年龄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5.具有我县常住户籍。

三、专职人民调解员职责

(一)预防纠纷的发生,将纠纷化解在基层,防止矛盾激化;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引导教育村(居)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

(三)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收集和掌握各类纠纷信息和动态,对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疏导。对疑难重大纠纷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四)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和审定人民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和归档、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聘任、管理、培训和待遇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由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日常工作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管理,年度考核由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业务指导接受县司法局的指导。

(二)岗前培训。所聘任的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统一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岗前培训。人民调解员上岗前需接受岗前培训并通过考试,方能上岗。

(三)误工补贴。1.按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每月给予专职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200元;2.实行调解案件补助制度。根据调解案件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的大小,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每件补助150元至300元不等。调解案件的质量把关由县司法局具体负责。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局纳入财政预算,其中误工补贴拔付到乡(镇、街道),案件补助拔付到县司法局。

五、聘任录用程序

聘任工作从2015年1月份开始实施,2月份完成。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于2015年1月30日前将合符条件和范围的推荐人员名单报送县司法局,推荐人数按确定名额3:1的比例推荐。

(二)县司法局对报送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送领导小组审批。

(三)各乡(镇、街道)根据批复的名单在本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的可以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给聘任证书,成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四)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为一年一聘,经年终考核称职的,可以续聘,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六、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 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青良(县司法局局长)

彭云枫(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 员:各乡(镇、街道)政法委书记

七、有关要求

组织开展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开聘任工作是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力度、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程序,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加强管理、监督、检查,努力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好,确保聘任工作顺利进行。县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要对整个聘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Ying_Jie_Sheng.com ㊣

本站提醒:如何识别虚假招聘信息?求职必看,切勿受骗上当!

如何写一份简单、直接、高效的求职信?

上一条:[贵州]惠水县人民政府濛江街道办事处

下一条:[佛山]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