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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职位:行政秘书
发布时间:2014-10-26
工作地点:广州
信息来源:华南师范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启事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4-10-25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点击量:160 编号:11613


基本信息:

招聘对象: 本科生 研究生 专科生

职位类别:

招聘职位: 行政秘书

招聘专业: 详见招聘信息

招聘人数: 1

月薪范围: 暂不公布

工作地区:

招聘联系人: 廖老师

联系人电话: 020-39312156

有效期: 2014-10-21 —— 2014-11-06

简历接收方式: 邮寄 电话联系

简历接收要求:
即日起至2014年11月6日17:00前,应聘者可发送电子邮件到fxy@或亲自将报名材料送至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提交相关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应包括《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发表作品、获奖证书等。

招聘简章/岗位要求: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为开展工作需要,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特面向社会招聘行政秘书(非事业编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行政秘书 (二)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岗位的职责及应聘者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能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吃苦耐劳、工作细致,热爱并能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责任感与服务意识;性格开朗,善于沟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管理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时间观念和执行力强。 3.往届毕业生,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文科专业毕业。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规定。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及应聘者条件 (1)岗位职责:行政秘书负责学院教学科研相关公文通知的撰写、材料报送、文件和档案管理、日常接待等办公室文秘工作; (2)能力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管理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责任感与服务意识;形象较佳,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及亲和力,反应敏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负责一般公文的写作;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EXCEL、WORD、PPT等各种Office办公软件,汉字录入速度较快,具备速记能力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条件及待遇 (一)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工作时间以学院具体安排为准。 (二)工作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楼一栋法学院。 (三)薪酬福利 薪酬补贴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规定,按月发放。 1.薪资(税前)= 基本工资 节日补贴 年终奖。具体数额面谈; 2.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标准购买各类社会保险; 3.每年1次健康检查; 4.参加本院教工活动。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是否续约。四、招聘程序 1、报名:即日起至2014年11月6日17:00前,应聘者可发送电子邮件到fxy@或亲自将报名材料送至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提交相关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应包括《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发表作品、获奖证书等。 2、笔试和面试: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者的学业、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确定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小组于2013年10月12日(暂定)在学院会议室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待定)。是否录取将在一周内直接通知面试者。 五、考察与聘用 按成绩确定入围拟聘人员名单,并对入围人员进行为期两周的考察试用,试用合格者可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六、学院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科楼一栋二楼221室 邮 编:510006 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020-39312156 E-mail:fxy@ 附件:报名表

(编辑:b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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