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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检察院

职位:驾驶员
发布时间:2014-07-13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因工作需要,按照 公开、透明 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及岗位名称

1、单位情况:象山县人民检察院;

2、岗位名称:驾驶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0日后出生);

2、持有A1驾驶证;

3、适合男性。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2000元;

2、六金保障(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日-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象山县人民检察院419室(象山港路535号),联系电话:0574-59187633、59187649。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一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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