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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职位:医师
发布时间:2014-05-07
工作地点:广州
信息来源:广州医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招聘

【发布时间:2014-05-07】【来源:】【访问次数:1】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简介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位于广州市西郊的石井街东秀路143号,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相邻,该院于1973年3月正式成立,是广州市民政局属下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首批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三级(相当)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诊疗科目有老年病专业、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终关怀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内科(门诊)、中医内科(门诊)。主要承担了市政府、市民政局赋予的以下八项职能:以政府救济对象为主的“三无”精神病人收治工作;为优抚精神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承担城市流浪乞讨非危重精神病人医疗救助任务;为公安管治的精神病人提供医疗服务;为重大疾病慈善医疗病人提供临终关怀服务;为慈善医疗精神病人提供医疗服务;为老年精神病人提供康复服务;辅助职能:提供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医院形成了以精神病治疗与康复为主要特色的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模式,已开设有18个病区、1个门诊部和1个救治接诊室,住院病人达1800余人。2013年5月22日,该院正式被市卫生局核准为三级精神专科医院,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下,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先后荣获“广东省一级社会福利院”、“广州市文明单位”、“广州市花园式单位”、“广州市绿化先进单位”、“广州市先进集体”等称号。有部分同志曾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广东省五一劳动奖”、“广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广州市优秀护士”、“广州市道德模范”等称号。 一、职位:医师3名(男女不限)。 二、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身体健康。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身份证、失业证(本市人员)或居住证(非本市人员)、《计划生育证》“三证”齐全。 6.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应届毕业生。 三、联系部门及联系人 政工科,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0)86441431、(020)36679788孙老师。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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