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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招聘研究助理|法律干事
发布时间:2013-10-2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苏州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招聘信息
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劳动法律援助项目(简称南京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因工作需要,现招聘工作人员两名。本项目成立于2007年2月,隶属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是一家为农民工、女工和残疾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劳动法法律援助服务的公益机构。现因工作需要招聘研究助理、法律干事各一名。
招聘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研究助理1名
(一)工作内容:
(1)劳动争议案例分析,劳动法领域内调查、研究报告,单位工作报告撰写等文字性工作;
(2)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含案件接待、法律文书撰写、出庭代理等法律援助工作;
(3)组织、策划、推动各类法律宣传、宣教活动及活动文案、总结等组织文案工作;
(4)管理与指导项目在校生志愿者等管理性工作;
(5)项目执行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法学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有劳动法或者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2、有独立思考能力,较强的文字功底,在学术期刊发表过劳动法专业论文或者相关类型论文者优先考虑;具备一定的团队组织能力,较强大抗压能力,有独立策划或者组织相关活动或者类似工作经历着予以优先考虑;
3、通过司法考试,英语水平6级以上,并有一定的口语表达能力;
4、有1年以上公益组织、律所或者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单位工作经验,对劳动法领域、劳工问题有一定的认识;
5、具备较强的各类办公软件(office、简单数据分析软件Maple等)操作能力,如排版、统计分析等;
6、认同公益服务理念,有献身公益事业的职业理想,诚实、守信、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三)工作待遇:
1、薪资:面议,另有各种补贴与津贴;根据工作表现,每年适当调增薪资;
2、保险福利: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交通意外附加险;
3、进修与培训:工作表现优异的,提供各种进修与培训机会,条件允许,可提供香港、国外培训与进修机会;
(四)工作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二、法律干事1名
(一)工作内容:
1、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含案件接待、法律文书撰写、出庭代理等法律援助工作;
2、组织和参加劳动法宣传、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等活动;
3、项目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4、项目执行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往届或应届毕业生均可),优先考虑有劳动法专业背景者;
2、通过司法考试,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文字能力。有公益组织、律所或者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工作经验,对劳动法领域、劳工问题有一定认识的,优先考虑;
3、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office、简单数据分析软件Maple等)操作能力,如排版、统计分析等;
4、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能够配合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认同项目公益服务理念,有献身公益事业的职业理想,诚实、守信、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三)工作待遇:
1、薪资:面议,根据个人表现,每年适当调增工资。
2、保险福利: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交通意外附加险;
3、进修与培训:工作表现优异的,提供各种进修与培训机会,条件允许,可提供香港、国外培训与进修机会;
4、提供工作人员宿舍。
(四)工作地点:(苏州)昆山市。
应聘须知:
1、应聘者应提供求职申请(需要说明个人职业规划)和电子版简历一份(含近期照片一张),发至本项目邮箱中,邮箱地址:lllapnj@。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 应聘研究助理/法律干事 以及本人姓名。符合条件者将会通知面试。应聘者可自愿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并对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一个月内未收到回复者,视为没有录取。如果有问题,可以与本项目联系,联系人:屈主任,电话:0512-55181613。
3、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我们的网站ww***.cn[点击查看]
4、请应聘者务必注意:本项目不能与应聘者直接签订合同,应聘者按照南京大学人才交流中心规定的程序被录取后,将与南京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本项目工作人员不属于南京大学编制内人员,与南京大学没有任何人事或者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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