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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州市新穗学校
职位:临聘教师
发布时间:2013-06-25
工作地点:广州
信息来源:广州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广州市新穗学校招临聘教师公告
广州市新穗学校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5号,是一所由广州市教育局主办、广州市公安局协办的市直属公办专门学校。学校生源是具有广州市户籍、广州市公办学校学籍的初中阶段心理及行为偏常、不适宜在原学校就读的学生。学校实行“双学籍”制,实行准军事化寄宿制管理,依法开齐开足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全部课程。以行为规范教育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本着因材施教、教育矫治与预防相结合、文化学习与法纪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和行为,培养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观念,帮助学生获得和谐发展,使之成为具有一技之长的合格劳动者融入社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满足本校教育教学的需要,现拟招临聘教师。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 数学教师 物理教师 化学教师
人数 1 2 1 1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如下具备的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应聘人员必须是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性别为:男性(因目前在校生全部是男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
3、应聘人员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者在聘用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4、应聘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07月02~0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到广州市新穗学校校内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应聘者需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简历、相片(小一寸免冠近照相片2张)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时间、地点:2013年07月10日上午9:00~11:30,在广州市新穗学校校内。
3、面试时间、地点:2013年07月11日上午9:00~11:30,在广州市新穗学校校内。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进行资格材料审核和面谈,通过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给《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考试
1.考试范围
(1)笔试内容:教师岗位测试范围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教育理念)和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包括面谈和说课(或实操)。
2.考试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 分,笔试通过后再参加面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计算确定面试对象人数(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3个,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谈和说课(或实操)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 分,面谈和说课(或实操)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
(四)体检: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五)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为临聘教师,学校不解决编制问题,工作时限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和上级人员配备情况确定。被聘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校特殊教育专门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基本待遇为每月基本工资¥4000元(学校负责购买广州市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五险一金”)参与值班者,学校按照在职人员标准发给值班补贴。(本次招聘人员可协助入户广州,今后能否转为在编,须视本人参加我校上级部门举办的公开招聘的结果来确定)。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5号
联系人:梁尹文 18027311682
张银忠 020-84268852;1597564337
邱华 020-34046617;13316107296
广州市新穗学校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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