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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及选调生


发布时间:2013-03-0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度云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在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录中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3.云南省外的公务员(含聘任制公务员);

4.公务员未满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的;

5.公务员辞职、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五年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8.现役军人;

9.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

10.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11.参加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考试的人员;

12.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一)岗位查询

招考简章详见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的网址为:ww***.cn[点击查看]ww***net[点击查看]ww***com[点击查看] (登录任意一个网址均可完成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拟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在此提醒各位拟报考人员尽早登录注册,以防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注册),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自行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其报名信息只能在"报名信息修改阶段"有条件地进行修改。人工审核的权限为省级招录单位、省级直管部门的主管单位、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法检两院和州(市)法检两院。审核及系统维护时间安排详见《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三)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的报名费仅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3月6日9:00至3月14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缴费。报考费用为80元/人。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详见《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四)报名信息修改

为让报考人员有充分校核信息的时间,报名系统将在2013年3月20日9:00至3月21日18:00重新开放,让已交费的报考人员有条件地进行信息修改(此时系统将重置审核及缴费状态,变为"尚未审核"及"尚未缴费",报考人员无需担心这两项状态的变动)。对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有影响的修改视为无效修改,报名信息将回退至报名信息修改环节开始前的状态。

(五)招录计划裁减

招考简章中,未限制到具体专业且"其他招录条件"栏未设置要求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限制到具体专业或在"其他招录条件"栏设置要求的岗位,若未明确标明开考比例,则缴费人数与招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小于3:1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录计划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岗位招考并退还报名人员报名费。

限制到具体专业或在"其他招录条件"栏设置要求的岗位中,以下四种类型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1.要求少数民族语言的岗位;

2.专业要求为除英语及汉语以外的其他语种岗位;

3.定向招录普米族、怒族、布朗族、基诺族、独龙族、德昂族、阿昌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岗位;

4.法检系统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岗位。

最终确定的报名情况及招录计划裁减结果将于2013年3月26日在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布。

(六)准考证打印

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2013年4月8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1.报考法检系统公务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A、B卷),其中司法工作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A卷),非司法工作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B卷);

2.报考其他公务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考试大纲详见省公务员局网站。

(二)笔试时间

笔试定于2013年4月1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法律专业知识)。

(三)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经批准也可在个别县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试地点,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法检系统的司法警察)的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笔试成绩加3分。

(五)笔试分数公布

经国家有关部门对考生答题情况进行雷同卷鉴定后,考生个人可于2013年5月21日至27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分数,对分数有疑问的考生可以申请分数查疑。2013年5月30日官方网站将公布全部考生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后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首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的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报考未明确说明面试比例岗位的考生,笔试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的人员为首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四、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是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必要阶段,是指进入面试比例范围内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环节进行确认。官方网站将在笔试成绩发布后公布网上确认的人员名单。未按时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

网上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中,若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放弃面试、放弃体能测评或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的,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根据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视情形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给予5年内禁止报考全国范围内公务员的处罚。

网上确认分为四个阶段,即:首次确认、首次递补确认、二次递补确认、确认表打印。

(一)首次确认

首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请于2013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确认。

2013年6月3日9:00至6月4日18:00系统将开放"信息查看"功能,以便首次确认人员再次核对确认状态。如发现异常,请立即联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也可将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传真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传真发送完毕请电话确认)。

(二)首次递补确认

首次确认结束后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比例,根据笔试岗位排名和岗位空缺面试人数递补人员进行网上确认。

首次递补确认于2013年6月6日9:00至6月7日18:00进行,首次递补确认人员名单可于本次递补确认开始时,登录官方网站查看。

2013年6月8日9:00至18:00为确认状态核对时间,操作过程同首次确认。

(三)二次递补确认

首次递补确认结束后仍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将开展二次递补确认,操作过程同首次递补确认。二次递补确认于2013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8:00进行,二次递补确认人员名单可于本次递补确认开始时,登录官方网站查看。

2013年6月17日9:00至18:00为确认状态核对时间,操作过程同首次确认。

二次递补确认结束后仍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确认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

(四)确认表打印

确认表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必要凭据,网上确认结束后,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请于2013年6月20日至资格复审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两份确认表。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面试及后续考录程序。面试前一至两周,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公布本地区资格复审的安排。网上确认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及确认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视违纪违规程度,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省级及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按权限分别公布最终面试人员名单,并发布关于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资格复审后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不再进行递补。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全省的面试工作拟于2013年7月底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省级和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面试地点

面试工作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统一组织。

(三)面试方法

面试可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包括专业测试)。面试的具体通知待笔试结束后另行在官方网站公布。

(四)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七、各项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法律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面试总成绩) 50%。

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八、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胜出规则,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仅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其它岗位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出现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公示和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录机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报考岗位代码,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录用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署的用工合同,必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十、郑重提示

1.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本次考试的政策咨询及解答均通过网络进行,请登陆云南省公务员考试论坛(ww***.cn[点击查看])进行查看。如在论坛置顶贴中未发现个人所遇问题,可发帖提问。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招录单位或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询问。

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报名和网上确认的计算机技术支持,并具有对计算机网络所涉各项数据的最终解释权。

6.2013年云南省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将一并进行,考生只能参加其中一项公务员录用考试,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2013年云南省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大学生村官选聘的报名、笔试同时进行,笔试相同科目统一试题。报考了2013年云南省任一类公务员招录岗位,符合大学生村官选聘条件并有志到农村基层任职的人员,可以同时报考大学生村官选聘岗位。具体程序条件请参见在云南网、云南人事考试网等媒介发布的《云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8.招考简章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发布。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13年3月1日

另,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招考简章已同时发布在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gw***.cn[点击查看]

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招考简章

为进一步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引导和鼓励品学兼优的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建立完善来自基层一线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我省今年继续开展选调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为260名,其中,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选拔130名,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13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一)全国普通全日制公办院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2010年以前(含2010年)由我省统一选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公办院校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各类定向生、委培生不在选调范围。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年龄,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88年3月7日以后出生)、硕士生27周岁以下(1985年3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生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7日以后出生),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大学生村官的年龄,本科生27周岁以下(1985年3月7日以后出生)、硕士生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

2.在校期间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3.在校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1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六)在校期间或在村(社区)工作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以下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1.在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录中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在各类公务员考试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推荐、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组织推荐

应届高校毕业生填写《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报名表(应届高校毕业生)》(附件2),经学校根据选调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并盖章后,方可参加网络报名。大学生村官需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推荐后,填写《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报名表(大学生村官)》(附件3),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推荐并盖章后,方可参加网络报名。

2.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8:00期间登录ww***.cn[点击查看]ww***net[点击查看]ww***com[点击查看]三个网站之一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自行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计算机自动审核。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对报考人员在考录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处理。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于3月6日9:00至3月14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为80元/人。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考试费用。减免费用的流程详见《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5.报名信息修改

报名系统将在3月20日9:00至3月21日18:00重新开放,让已缴费的报考人员有条件地进行信息修改,对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有影响的修改视为无效修改。

6.招录计划裁减

缴费人数与招录人数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将相应裁减招录计划数。3月26日将在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布最终确定的报名情况及招录计划裁减情况。

7.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4月8日至笔试开考前以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200分,《申论》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参阅《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3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根据需要,经批准也可以在个别县(市、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试地点,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5笔试分数公布

5月21日至27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分数。对分数有疑问的考生可以申请查疑(详见《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5月30日将公布考生按岗位排名的成绩情况。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将在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每个岗位(见名额分配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录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的首批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三)网上确认

官方网站将在笔试成绩发布后公布网上确认的人员名单。进入网上确认名单的人员,必须按时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分为首次确认、首次递补确认、二次递补确认、打印确认表等四个阶段。网上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中,若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的,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根据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视情形给予5年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1首次确认

首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请于2013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确认。

2013年6月3日9:00至6月4日18:00系统将开放"信息查看"功能,以便首次确认人员再次核对确认状态。如发现异常,请立即联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也可将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传真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传真发送完毕请电话确认)。

2首次递补确认

首次确认结束后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比例,根据笔试岗位排名和岗位空缺面试人数递补人员进行网上确认。

首次递补确认于2013年6月6日9:00至6月7日18:00进行,首次递补确认人员名单可于本次递补确认开始时,登录官方网站查看。

2013年6月8日9:00至18:00为确认状态核对时间,操作过程同首次确认。

3二次递补确认

首次递补确认结束后仍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将开展二次递补确认,操作过程同首次递补确认。二次递补确认于2013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8:00进行,二次递补确认人员名单可于本次递补确认开始时,登录官方网站查看。

2013年6月17日9:00至18:00为确认状态核对时间,操作过程同首次确认。

二次递补确认结束后仍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确认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

4打印确认表

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必须于2013年6月20日至资格复审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确认表一式两份。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及网上打印的确认表等参加资格复审。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盖章的《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报名表(应届高校毕业生)》原件(附件2);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级党委组织部推荐并盖章的《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报名表(大学生村官)》原件(附件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公布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名网站发布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等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六)体检、考察

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 50%+面试成绩 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体检和考察由各州市党委组织部组织。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省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

(八)签订承诺书

公示无异议的选调生,与相关州市党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九)分配及录用

签订承诺书后,省委组织部下发选调生分配通知,各州市党党委组织部按照通知要求,将选调生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到岗后安排到乡镇(街道)所属村(社区)挂任常务书记1年。

五、政策保障

(一)选调生办理录用手续后,统一安排初任培训。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期间,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应安排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

(二)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博士研究生享受主任科员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本科生定为科员。

(三)选调生录用后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德才素质好、表现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或县级以上机关工作。

(四)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优先从选调生中挑选。对德才素质好、表现优秀,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列入后备干部名单。鼓励和支持选调生参加公开选拔和选调。对特别优秀和工作特殊需要的选调生,可破格或越级提拔。

(五)录用为选调生的人员,在基层工作服务年限至少2年,期间选调生不得调离所分配的县(市、区)所辖的乡(镇、街道),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的,不再享受选调生相关待遇。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服务期未满的选调生的借调、调动等手续。

附件:1.《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名额分配表》

2.《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报名表(应届高校毕业生)》

3.《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报名表(大学生村官)》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13年3月

提示:报考选调生的考生,如符合大学生村官选聘条件的,可以同时报考大学生村官选聘岗位。详阅《云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时间段考录工作安排

2013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8:00 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核

2013年3月6日9:00至3月14日18:00 网上缴费

2013年3月20日9:00至3月21日18:00 报名信息修改

2013年3月26日 招录计划裁减

2013年4月8日至笔试开考前 准考证打印

2013年4月13日 笔试

2013年5月21日至27日 个人分数查疑

2013年5月30日 公布全部考生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013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18:00 首次确认

2013年6月3日9:00至6月4日18:00 首次确认核对

2013年6月6日9:00至6月7日18:00 首次递补确认

2013年6月8日9:00至18:00 首次递补确认核对

2013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8:00 二次递补确认

2013年6月17日9:00至18:00 二次递补确认核对

2013年6月20日至资格复审前 确认表打印

2013年7月底以前 资格复审、面试

2013年9月底以前 体检、考察、录用

选调生工作时间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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