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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13招聘协辅警人员


发布时间:2013-02-27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8名(其中暂住人口信息采集员5名、信息录入员1名、东扩警务室人员1名、治安大队协辅警1名),巡特警大车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工作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2、具有丽水市常住户口,信息录入员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高160cm以上。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巡特警大车驾驶员要求为2012年退伍军人。 6、共产党员及有特殊专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7日到3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1号,原老收费站)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程序:面试、体检、政审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后的待遇 1、协辅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1060元,全额考核奖1000元,伙食补贴200元; 2、巡特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500元,考核奖800元,训练费200元,伙食费300元; 3、试用期满合格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保险,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360元/年(逐年递增)。 联系电话:2022705或2600491 联系人:张警官、应警官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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