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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梨园镇2013选聘社区居委会储备人员
发布时间:2012-11-05
工作地点:北京
信息来源:北京东部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通州区梨园镇选聘社区居委会储备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全镇社区居委会班子自身建设,更好地适应社区建设发展的现实与未来需要,建立一支优秀的社区居委会储备人才队伍势在必行。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的通知》(京办发[2011]26号)等文件规定,落实好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印发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04期)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面向全区公开选聘社区居委会储备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北京市通州区城镇户口。
(六)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招考名额
全镇选聘63名社区居委会储备人员。
三、招考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通过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综合评定来确定录用人选。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 10日(星期六)至 11月11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梨园镇人民政府东配楼二楼
3、报名要求: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登录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com[点击查看])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打印2份,并粘贴个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两份);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在报名时填写了专业技术职称、立功获奖等情况的,还要携带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2012年11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梨园镇中学(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及范围: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社区居委会工作基础知识等。(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作文,总分为100分)。
4、公布成绩:拟于2012年12月10日在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com[点击查看])公布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面试人员数量按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从最高分到最低分依次排列,取足前189名人员参加面试,如最后符合面试分数出现相同的考生共同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12年12月16日(星期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梨园镇中学。(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计划安排能力、语言表达水平、仪表气质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拟于12月20日将面试成绩在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com[点击查看])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
1、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将笔试分数的50%+面试分数的50%合计为综合分数。
2、考试综合成绩的公布:拟于12月20日在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com[点击查看])公布考试综合成绩。
(五)体检、政审
1、参加体检人员范围:综合考试成绩前63名人员。
2、体检要求及项目:接到体检通知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肝功、尿检、血压、心脏、内科、外科等常规检查。
3、参加政审的人员范围:体检通过者为政治表现审查的对象。
4、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至取足名额为止。
(六)综合评定
镇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政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被选聘人选。
(七)公布
适时将被选聘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com[点击查看])公布。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在社区居委会培训三个月并经考核合格,与梨园地区办事处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截止到通州区梨园镇第八届社区居委会任期届满之日终止。作为社区居委会储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后,将作为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与梨园地区办事处签订服务协议。如落选,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社区居委会储备人员在培训期内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核发基本生活补贴。签订服务协议后,工资待遇和相关社会保险按照北京市通州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社领办发[2010]8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报名咨询电话:60523034
附件:梨园镇2012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党员证明模版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