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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招聘宣讲会 四川师范大学专场


发布时间:2012-10-16
工作地点:南京
信息来源:四川师范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第9346号

访问量:27

单位名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需求专业及人数: 民航飞行学员

招聘要求: 二、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运用国内外先进的飞行理论与技术标准,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21世纪民用航空事业需求的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知识结构合理、理论基础扎实、飞行技术精湛、飞行作风优良、具备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拥有国际竞争实力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模式(“2 2”大改驾模式) “2 2”大改驾模式是指在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中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学到南航大飞行技术专业(本科)三年级定向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转学到南航大飞行技术专业,进行为期1年左右的飞行基础理论课程学习;第二阶段,公费派送学员至中国民航局CCAR-141部审定或认可的境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为期1年左右的飞行驾驶训练;第三阶段,学员完成飞行训练后回校进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参加并通过中国民航飞行人员相关证照的理论培训及考试。 学员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航大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在校管理 学员在籍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学校设置飞行大队,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对学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学校专设空勤食堂,学员在校期间享受一定的空勤伙食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员,学员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可参加国家级、市级、校级、院级等各类优秀学员奖(助)学金以及荣誉称号的评选。 学员在籍期间须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飞行训练机构负责。 (四)就业政策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合作,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机构定向培养飞行员,学员入校后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单位从事飞机驾驶工作。 (五)淘汰机制 学员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我校将其转入民航学院相关本科专业学习;如由于纪律原因被停飞,根据学校违纪处分办法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处理,直至退学处理。 (六)收费标准 飞行学员在籍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均和南航大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生一致。学费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实行学分制收费,住宿费为1500元/年。 招生选拔 (一)选拔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统招二、三年级学生(国防生、专升本、艺术类、体育类除外);男性;年龄不超过23岁(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原则上理工类专业,非理工类专业的学生须修完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课程。 (二)自荐标准 政治素质条件: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心理素质条件: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文化条件:学习成绩良好;本科三年级学生的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本科二年级学生国家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者同等条件择优录取 身体条件:身高169—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2公斤以上;口齿清晰;双眼没有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 (三)“2 2”模式招录流程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等具体信息查询方式:详见南航大招飞网;初检报名时带齐以下材料:黑色水笔、学生证、身份证、一张一寸免冠近照。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承担学生入校前招生和选拔过程中发生的常规体检费用、辅助检查费用,学生本人自理食宿、交通费用以及个别学生须加做体检项目的费用。 3.报名的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同时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4.本专业只在全国部分省、市招生,详细情况请网上查询当年招生计划。 (五)招飞办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52112751 传真:025-52112753 招飞网址: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编:211106 四、监督机制 南航大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25-84891546。 五、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初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至24日 七、初检报名地点:详见招飞网()更新 八、咨询电话:18662728497 史老师

选聘方式: 其它 其它方式

学历层次: 本科及以上

单位通讯地址: 南京市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 210001

单位联系电话: 025-52112751

单位传真电话: 025-52112753

单位联系人: 史老师

单位网址: zf***.cn[点击查看]

单位电子邮箱: NULL

单位介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56所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学校占地面积近35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3000余人,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于1993年由中国民航总局和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共同创建成立,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民航为特色的主干学院。民航学院实行董事会管理制,在董事会的指导与监督下,依托“211”全国重点高校南航大的雄厚师资力量和多学科坚实基础,依靠国内外民航界大力支持,坚持高水平、高层次和国际化、开放型的办学方针,建成了具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和学科体系,覆盖了民航所需的各类主要专业。学院现有一个一级学科“交通运输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四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五个硕士点,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现设有“交通运输”和“飞行技术”两个本科大类专业,其中“交通运输”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飞行技术”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在民航学院及其飞行技术专业的基础上合作组建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飞行学院挂靠民航学院,立足飞行基础和理论教学,运行相对独立。飞行学院招收的飞行学员均由航空公司订单式培养,学员学成后确保到航空公司就业。其中“2 2”大改驾模式的学员,在南航大飞行学院按照学历教育要求进行飞行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基本技能和英语强化训练,然后送到中国民航局认可的国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为期一年的飞行训练,在取得符合中国民航局多发仪表等级要求的国外商业飞行员驾驶执照和通过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后,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派遣到签约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工作;“4 1”培训模式学员和公司签定协议后在我校进行飞行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英语强化训练,然后送到中国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训练,取得相关执照后到签约公司从事飞行员工作。飞行学院建院八年来,已先后为上海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飞行学员2300余名。 飞行学院办学坚持可持续发展,不断深化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立足培养“飞行技术精、综合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飞行复合型人才,全面推行了飞行学员的准军事化自主管理,持续建设并加强了飞行学员实践训练平台建设。学院培养的飞行学员以“思想好、作风硬、纪律严、技术精、素质高、质量优”而深受国外航校和各家航空公司的高度认可和好评。2005年我院向航空公司输送的第一届24名毕业飞行学员,目前已有15名成长为责任机长。 当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和飞行学院正在建设“民航特区”的政策东风下加速启航,全院上下群策群力,大力开展国际化开放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积极建设完善民航行业执照培训资质和应用科学研究平台,做实做大做强民航紧缺专业的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研究,全力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力争把学院早日建设成为民航特色鲜明、规模和质量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学院。

单位所在地域: 江苏省南京市

面试时间: 2012年10月23日14:30

面试地点: 狮子山校区第三办公区201教室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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