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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新县县电台电视台播音员及新闻采编记者(编外)2013招聘


发布时间:2012-09-20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广西师范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为了适应新时期广电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全县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水平,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新人民广播电台、大新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新闻采编记者(编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体检,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县委宣传部、广电局、人社局、财政局和监察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责任感、事业心强,热爱党的新闻宣传工作,遵守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协作,吃苦耐劳;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有采编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35周岁;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计划:播音员3名(2男1女),新闻采编记者7名,共10名。

(二)岗位要求:

1. 播音员: 播音主持或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持有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持有《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证书》优先,有一定的采编工作能力,形象好,气质佳,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

2.新闻采编记者: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日至9月2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或传真资料、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

(1)现场报名地址: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一楼理论宣传股办公室。

(2)邮寄地址:广西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伦理街40号。收件人:大新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理论宣传股,邮政编码:532300。邮寄报名相关资料请注明“应聘材料”字样,并以邮寄时间为准。

(3)报名电子邮件DXTV2011@主题请注明“应聘材料”字样,报名相关材料要打包发送。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可登录大新县人民政府网站(ww***.cn[点击查看])下载《招聘公告》和报名登记表。

(2)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和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及生活照一张,个人简历及获奖证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应聘播音员的同时提供不少于3分钟的近期本人播音主持的影像资料;应聘新闻采编记者的同时提供已发表的作品(文字稿或光盘)。报名时提供各种资料不予退还。

4.报名联系电话:0771-3622121 传真电话:0771—3622121

5.报名联系人:零先生13788517808, 赵女士13788519715, 覃女士13457985105。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现场报名者报名时需提供各种证件的原件进行验证,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填交报名登记表。以邮寄或传真资料、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名者,经资格初审后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再提供各种证件的原件进行验证。

(三)考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试镜)两个阶段进行。笔试和面试(试镜)分值各为100分。应聘者的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试镜)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面试(试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的主要内容为文字写作、新闻知识等

笔试后按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

播音员面试(试镜)的主要内容为举止仪表、形象气质和播音与主持能力等。新闻采编记者面试的主要内容为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思维能力和相关专业能力等。

(四)体检

按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应聘者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应聘者体检合格后,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六、有关待遇

试用期间,播音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200元,新闻采编记者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000元。试用期满,播音员和新闻采编记者的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000元(含应缴的各种社保金)。

应聘者在聘用期间享受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以外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拨款解决。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手机信息和接听电话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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