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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2招聘人员


发布时间:2012-06-0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相关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现将我院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曾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岗位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如实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收取考试费50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图书馆417房间)。

联系人:苏老师

咨询电话:024-88797909

2、笔试、面试、考核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笔试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我院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拨打咨询电话查询成绩。面试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

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面试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对拟聘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我院共同组织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3、体检

体检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聘用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疑义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 计划信息表.xls

二〇一二年五月

附件1:

报 名 登 记 表

报考单位: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报考职位: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近期2寸 彩色免冠 照 片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婚 否

学 历 学 位 职 称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 业 时 间

户 口 所 在 地 本 人 特 长

家庭住址 身 份 证 号

联系电话 邮 箱

时 间 学 习 及 工 作 经 历 职务职称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自我 评价

注:如有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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