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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松阳县医疗卫生系统2012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12-05-1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2012年松阳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具有卫生类执业资格的松阳县户籍其他社会人员(以2012年5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部分岗位(专业)招考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7年5月28日至1994年5月28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卫生类执业资格,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以上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2年5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基层医疗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县属医疗单位,需征得所在单位和卫生局同意。
4、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 5月28 日--29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松阳县卫生局二楼会议室(县城新华路 70号)。
报名时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报名时需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考试费80元。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 6月4 日凭缴纳报名考试费发票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松阳县卫生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二门,满分各为100分。具体岗位(专业)的笔试科目见附件《2012年松阳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9 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3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数4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面试的,在该岗位(专业)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和专业技能操作(口述)的方式进行。其中结构化占面试总成绩40%,专业技能操作占面试总成绩60%,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均为60分。结构化和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均为合格时,面试总成绩才能评定为合格。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松阳县最低服务期限为 5 年。
2、同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6、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或"松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松阳县卫生局8063642,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63903。
举报电话:松阳县纪委、监察局8063833。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 阳 县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 五月十五日
附件: 2012年松阳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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