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信息由中央财经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中央财经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江苏]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事业单位专职教师2012招聘
发布时间:2012-03-14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中央财经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发布时间:2012-03-14 截止时间:2012-03-14
招聘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单位地区: 江苏省 单位隶属部门: 江苏省
单位性质: 其他事业单位 单位行业: 教育(其他教育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主页: 无 单位联系人: 孟老师
单位Email: 单位联系方式: 0514-87705972
单位简介:
无 招聘信息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职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国税发〔2011〕62号),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和招聘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ww***net[点击查看])创建于1984年。是全国唯一直属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高等干部院校,主要承担全国税务系统党建教育、中高级公务员培训、国际税务培训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培训的工作任务,是全国百万税务大军的“税务黄埔”,是共和国税官的摇篮。学院与OECD、IMF、UNDP等国际组织有密切的工作关系,共同举办各类国际税务培训项目。 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扬州市,与国家AAAAA级风景区瘦西湖仅一廊之隔。学院占地200亩,是一所古典园林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高端干部院校。 为适应税收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服务税收科学发展、建设一流培训院校”的发展思路,现面向海内外诚聘有志于从事税务教育事业的专家、学者等成熟人才、以及应届博士、优秀硕士生来我院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其具体条件和要求序号专业及研究方向招聘人数聘用岗位学历资历要求其他条件
1 法学 (民商法方向) 1-2 教学科研 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优秀博士毕业生。 1. 热爱税务教 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 3. 招聘人才一 般应为“211”、“985”院校毕业生。 4. 教授,50周岁 以下;副教授45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 5. 前本科、硕士 专业必须和应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2 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1 教学科研 博士学位。
3 财政学(税收方向、资产评估方向) 2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本科会计学基础,拥有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4 会计学(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方向等) 5-10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学历、拥有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5 审计学 1-3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拥有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6 统计学 1-2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学历。
注:学科带头人及副教授以上高层次成熟人才不受引进计划额度的限制。
四、聘用待遇
(一)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本校工作绩效收入和津贴、补贴等,待遇优厚。
(二)根据引进人才的职称、学位、教学和科研能力,视情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安家费。
(三)常年提供免费餐食,免费提供两年周转用房;未参加房改者自购住房,首付款学院提供无息借款。
(四)学科带头人,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其他待遇面议。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登陆申报网址:新增简历”,填写并提交《应聘人员登记表》。
(二) 资格审查、考试考核
1.对照招聘岗位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按考核程序进行电话初试、邀请面试等环节。面试活动结合岗位特点,安排试讲、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等考核项目。
3.应聘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详细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应聘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普通高校2011年和2012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三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其他资格证书,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体检、公示
1.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初步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2.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履行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经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邮 箱:dxzp2011@
【打印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2-03-14】 【访问次数:45】 【关闭】
本站提醒:如何识别虚假招聘信息?求职必看,切勿受骗上当!
如何写一份简单、直接、高效的求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