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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侨大学法学院2012招聘
发布时间:2011-12-1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华侨大学法学院2011-2012学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1-12-16 11:41】 【访问次数:9】
华侨大学法学院2011-2012学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启事
华侨大学是在周恩来总理关怀下,于1960年创建的综合性大学,是中国著名华侨高等学府。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是国家重点建设大学,是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走过半个世纪的华侨大学,将努力向更高的办学水平迈进,致力于建设成为基础雄厚、特色鲜明、海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华侨大学法学院下设法学本科专业,拥有经济法、民商法、国际法、刑法4个专业硕士点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点。法律系首任主任为我国著名侨务活动家、知名法学家、前任华侨大学校长庄善裕教授。法学院设有中美体育法研究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侨务法研究所,形成以经济法、民商法、国际法、刑法、法理、诉讼法为重点,以侨务法、体育法、知识产权法为突破点和特色的学术研究群体,并与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实行所、校战略合作、学科共建及资源共享。
为加强学科建设,华侨大学法学院2011-2012学年拟招聘部分优秀博士和教授,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应聘加盟。
一、招聘需求:
接收 单位 需求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应届毕业 工作调动
学历学位 职称要求 学历学位
法 学 院 民商法学 民法/知识产权法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刑法学 刑法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经济法学 经济法 博士 副教授 博士
二、引进人才对象及待遇(具体请点击我校人事处网站)
学科领军人物: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海外知名大学的教授;相关领域国内外公认的知名学者、工程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的博士生导师或海外知名大学的副教授、助理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45周岁以下的博士生导师、正高级职称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紧缺专业的可放宽到硕士学位)或具有相应职称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华侨大学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
人才类型 安家补贴(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小计 安家费 住房补贴 工科 理科 文科
学科领军人物 面 议 面 议
学科带头人 30-40 10-15 20-25 20-50 15-30 10-20
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 正高、博导 22-30 6-10 16-20 10-20 7-15 5-10
博士的副高 17 5 12 7 5 3
博士(后) 11 3 8 4 3 2
注:1.无高级职称的博士(后),可另享受生活补贴1000元/月,发放三年。
2.追加待遇:符合学校本年度紧缺专业的博士和其他高级人才,可在现有待遇基础上,各追加1-5万的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海外高层次人才,可追加1-10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3.职称:科研水平特别突出的引进人才,可在评审后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详见《华侨大学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试行)》)。
三、应聘者须知
我校采用人才招聘系统处理求职材料,请应聘者登录华侨大学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rc***.cn[点击查看]或)进入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步骤如下:注册—填写简历—申请职位—提交申请。学校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材料进行处理,并将结果通过邮箱或电话反馈给个人。
四、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rc***.cn[点击查看]或(用于登记求职信息、提交应聘简历)
华侨大学法学院联系方式:
负责人 钟老师wlzhong@ 0595-22693673
经办人 叶老师fx2590@ 0595-22692590
华侨大学人事处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电话:0595-22692546、22692370,传真:0595-22692875。邮政编码:362021 E-Mail:hqursc@(用于解答招聘问题,不受理求职简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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