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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学院招聘 武汉理工大学现场招聘会
发布时间:2011-10-1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武汉理工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梧州学院现场招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19
梧州学院招聘启事 梧州学院的前身是原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创立于1985年。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广西大学梧州分校的基础上建立梧州学院。学院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共建,是一所多科性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素有千年古城、百年商埠、世界人工宝石之都美称的梧州市桂江西畔,校园依山傍水、景色宜人。校园面积近800亩,校舍面积30万多平方米(扩建后学院占地面积将达1652亩,校舍面积将达46万平方米,发展预留用地1119亩)。综合教学大楼、体育馆、图书馆等标志性建筑处于广西高校前列。 学院现设有11个教学系(部),以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为主,适度发展法学、理学、教育学,设有工商管理等23个本科专业(36个本科专业方向),还设有商务英语等16个高职高专专业。学院面向黑龙江、天津、广东、四川等全国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收普通本专科生,与越南、泰国等国家交换留学生。目前在校本专科生11000多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8343人,专科生2585人,外国留学生72人,另有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4320人。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0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600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00多人。学院还有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广西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硕士和博士生导师等多人。 近年来,学院的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科建设成绩斐然,科研工作上新台阶,招生就业形势喜人,师资队伍建设有较大进展,国际交流向纵深拓展,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学院获国家社科资金项目等院外科研项目立项131项。学院现有全国高等学校第四批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广西高校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个,广西高校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门。建有“十一五”期间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建设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多个。 我院学生在参加全国、全区各项学生专业技能和学术科技竞赛连创佳绩,先后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一等奖1个,广西赛区一等奖5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26个;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二等奖1个,广西赛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第三届“外研杯”广西高校大学生英语戏剧大赛获一等奖;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全国二等奖2个,广西赛区一等奖9个、二等奖14个、三等奖15个;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全国一等奖3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6个、优胜奖26个;广西师范生基本技能大赛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在梧州和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地区建立了20多个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为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天地。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居区内同类院校前列。 学院连续五年被授予“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被授予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自治区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被授予“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和全区高校“三对创新行动计划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院还先后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组织奖、全国教育系统“祖国万岁”歌咏比赛高校组优秀组织奖、中国高校饮食行业百佳食堂,全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先进单位、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等20多个荣誉称号。 展望未来,学院将抓住国家实施北部湾大开发、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和梧州建设区域性枢纽城市、西江黄金水道中心城市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的机遇,充分发挥学院的地域和人才优势,加快校园扩建步伐,不断优化师资队伍和学科专业结构,不断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和用人单位的教学科研合作,不断拓展国际合作办学,努力使学院成为广西与粤港澳科技文化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桥梁,把学院办成一所适应梧州市和泛珠三角经济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支柱产业发展需要,特色和优势鲜明、充满活力的综合性、实用性本科院校。 我们真诚期待国内外有志于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积极投身到梧州学院的宏伟事业中来,与我们携手共创辉煌明天! 应聘者请提供以下材料: 自荐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附1张全身生活照)、本人及配偶基本情况、主要社会关系表、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近5年教学科研成果目录和代表作复印件。 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43002 人事处招聘电子邮箱:wzxyrczp@ 联系电话:0774— 5834882 5836553 联系人: 何老师 学院网址:ww***.cn[点击查看]梧州学院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专业要求学历数量岗位工作
工商管理专业学科带头人 工商管理 博士研究生 1 教学与科研
物流管理专业教师 物流管理 博士研究生 1 教学与科研
会计学专业学科带头人 会计学 博士研究生 1 教学与科研
财务管理专业学科带头人 财务管理 博士研究生 1 教学与科研
审计学专业教师 审计学 博士研究生 1 教学与科研
市场营销专业教师 市场营销 博士研究生 1 教学与科研
旅游管理专业学科带头人 旅游管理 博士研究生 1 教学与科研
金融保险专业教师 金融保险 博士研究生 1 教学与科研
国际贸易专业教师 国际贸易 博士研究生 1 教学与科研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电子商务 博士研究生 1 教学与科研
计算机专业教师 网络 博士研究生 1 教学与科研
计算机专业教师 软件工程 博士研究生 1 教学与科研
计算机专业教师 嵌入式系统 博士研究生 2 教学与科研
计算机专业教师 数字媒体、多媒体技术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教学与科研
机械工程类教师 机械设计、机械制造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 教学与科研
机械工程类教师 机械电子工程、控制工程 博士研究生 教学与科研
工业设计教师 工业设计(产品造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 教学与科研
经贸英语教师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教学与科研
英语口译教师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教学与科研
日语教师 日语语言文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教学与科研
高教研究室职员 高等教育管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教学管理
梧州学院2011年引进高学历、高职称
专业技术人才办法
为建设一支实力雄厚、群体优化、结构合理、德才兼备,适应我院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三)引进人才的年龄:硕士一般不超过35岁,博士、副教授及其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不超过45岁,教授及其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不超过52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教授及其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提供100—110平方米房源一套,免交住房租金,服务期限满后,该住房产权归其个人所有;对不要求学院安排房源或学院无法提供房源,学院为其提供18万元的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若购买院外商品房的,学院预借住房首付款(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5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2.科研启动经费:工科5万元,其它学科4万元。
3.按国家有关政策发放工资,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计发课酬、津贴以及科研成果奖励金。
4.由学院配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一套。
5.配偶可随调到学院安排工作。
6.夫妻双方均属引进人才,如学院有房源提供,则按两者专业技术职务较高的一位应享受的标准提供房源一套;对不要求学院提供房源或学院无法提供房源,学院给专业技术职务较高的一位按标准全额逐年发放住房补贴,另一位按本人应享受标准的50%逐年发放住房补贴。
(二)博士
1.提供90平方米房源一套,免交住房租金,服务期满后,该住房产权归其个人所有;对不要求学院提供房源或学院无法提供房源的,学院为其提供15万元的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若购买院外商品房的,学院预借住房首付款(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5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2.科研启动经费:工科4万,其它学科3万。
3.按国家有关政策发放工资,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计发课酬、津贴以及科研成果奖励金。
4.由学院配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一套。
5.配偶可随调到学院安排工作。
6.夫妻双方均属引进人才,如学院有房源提供,则按两者学历较高的一位应享受的标准提供房源一套;对不要求学院提供房源或学院无法提供房源的,学院给学历较高的一位按标准全额逐年发放住房补贴,另一位按本人应享受标准的50%逐年发放住房补贴。
(三)副教授及其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提供60—70平方米房源一套,免交住房租金,服务期满后,该住房产权归其个人所有;对不要求学院提供房源或学院无法提供房源的,学院为其提供10万元的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若购买院外商品房的,学院预借住房首付款(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50%),其余部份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机械、艺术类紧缺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享受此项待遇,其它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待遇面议。
2.科研启动经费:工科2万元,其他学科1万元。
3.按国家有关政策发放工资,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计发课酬、津贴以及科研成果奖励金。
4.学院积极帮助其联系本人配偶随调工作及子女转学就读等问题。
5.夫妻双方均属引进人才,如学院有房源提供,则按两者专业技术较高的一位应享受的标准提供房源一套;对不要求学院提供房源或学院无法提供房源的,学院给专业技术职务较高的一位按标准全额逐年发放住房补贴,另一位按本人应享受标准的50%逐年发放住房补贴。
(四)硕士
根据学院引进人才情况而定,待遇面议。
三、引进人才的职责
(一)引进到学院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必须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积极工作,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努力成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为学院的学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引进人才在服务年限内,应履行以下相应的岗位职责:
1.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学位人员:至少主持并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经费1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在中文核心刊物以上级别学术刊物发表至少3篇论文;取得高级别科研成果,如以第一完成人取得国家专利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至少主持并完成1项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包括院内立项项目)、或经费在5万元以上横向项目;在中文核心刊物以上级别学术刊物发表至少2篇论文;取得高级别科研成果,如以第一完成人取得国家专利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 具有硕士学位人员:主持并完成1项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包括院内立项项目);在中文核心刊物以上级别学术刊物发表至少1篇论文;以第一完成人取得国家专利或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进步奖、省(部)级或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三)引进人才到学院报到后,学院与其签订《梧州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教授及其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副教授及其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服务年限为10年,硕士服务年限为8年。属短期聘用的特殊人才,其服务期限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聘期一年以上的按年度签订具体协议。
四、未列入学院年度招聘计划,但所学专业属于学院所开设学科的博士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以列入招聘范围,并享受当年引进人才优惠待遇。
五、除博士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外,本人申请调入的,不享受引进人才优惠待遇。
六、凡有意向到我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来学院考察,学院对属于年度招聘计划范围内的,具有副教授及其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予以报销单程车票,办理调入手续并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后予以一次性报销往返车票;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来学院考察,不论是否与学院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学院均予以一次性报销往返车费。
七、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现场招聘会时间:2011年10月30日上午9:30
地点:东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07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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