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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新区2011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发布时间:2011-10-08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黄河科技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综合类]焦作新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信息来源:河南省公务员 发布时间:2011-10-08
推荐:焦作新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为进一步提高新区基础教育水平,根据全区中小学教师编制空缺情况,报请焦作市人社局批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10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如下: 1、初中:数学专业1人,英语专业1人,音乐专业1人。 2、小学:数学专业2人,语文专业1人,英语专业2人、音乐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 需由新区安置的98级统招中师生参加本次招聘,单列进行。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能自觉遵守《教师法》的各项规定;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报考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四)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考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经历,并在进入面试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报考还需由教育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1年10月10日 10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焦作新区管委会院内人力资源市场(新区神州路西段路南)。咨询电话:(0391)8866566。 3、按照招聘职位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所需证件及费用: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A4纸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考务费72元。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职位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递减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3:1的,本职位不再招聘。 5、98级统招中师生报名由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有关政策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招聘考试。 (二)资格审查 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请考生于2011年10月18日 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试题,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另定,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 三支一扶 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 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我市 大学生村干部 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笔试成绩加10分。 每位考生只享受一项加分政策,笔试成绩加分不累计计算,拟享受加分政策者,请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拟加分情况于2011年10月20日 10月26日在焦作新区网站公示。 2、面试 分专业依据笔试成绩,按照聘用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定,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 40% 面试成绩 60%。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或考核若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 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提出使用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7天。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由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并鉴证,签定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一)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二)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肃处理。 (三)本简章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焦作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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