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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塘栖镇2011招聘“防违、控违”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1-09-2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杭州市余杭区政府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为加强全镇"防违、控违"的管理工作,建设全面防控的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违、控违"工作人员7名(其中女性2名),主要从事"防违、控违、拆违"工作。
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服从领导,愿意从事"防违、控违"及相关的工作,能执行夜间巡查和节假日巡查任务。
3、余杭区塘栖镇及周边镇、街道常住人口(以户籍为准),年龄在26-36周岁(1975年9月31日-1985年9月1日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力4.8及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体重55公斤以上。
5、退伍军人年龄放宽到23-36周岁(1975年9月31日-1988年9月1日出生),笔试成绩加5分。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笔试后按成绩名次1:2进入面试;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名次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公示前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 25 日- 26 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塘栖镇政府综治中心三楼306室,联系电话:86372101。
3、报名时由本人随带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四、聘用后待遇及管理
聘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期间的管理及工资报酬等待遇,按塘栖镇编外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塘栖镇人民政府
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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