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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南苑街道2011招聘社区工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1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杭州市余杭区政府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为推进我街道社区建设,选足配强社区组织力量,根据区委办[2007]145号文件精神和2011年社区建设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面向万常等六个社区公开招聘9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岗 位 招聘人数 性别

1 万常社区工作者 2 男性

2 翁梅社区工作者 2 1名男性、1名女性

3 新安社区工作者 1 不限

4 联盟社区工作者 1 女性

5 高地社区工作者 2 1名男性、1名女性

6 联胜社区工作者 1 男性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对象为具有万常、翁梅、新安、联盟、高地、联胜六个社区户籍人员,选聘基本条件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招聘条件。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街道统一组织,按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以户籍地为准,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地点:现场集中报名时间: 9月18日(周日)8:30-16:00,报名地点:南苑街道办事处518办公室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填好的《2011年南苑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份,随带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进行报名。已报考2011年下半年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考生(除报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技工学校、区少体校和区文化馆的除外)亦可报名。

3.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职位开考比例为1:3 ,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准考证领取:9月22日至9月23日凭身份证到南苑街道党务群团科领取准考证。若准考证上信息有误,领取时请及时与南苑街道党务群团科联系(电话:89283096)。

(二)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 9月24日。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验》两科。具体时间与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考生笔试成绩可在 9月29日左右在余杭区电子政务平台进行查询。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考察、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在考察基础上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区级医院进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街道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区城乡社区建设协调小组批准。若录用人员同时参加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并被录用的,街道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报批。

四、其他事项和相关待遇

社区工作者一经录用,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及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事局等五部门《关于提高余杭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意见》(余民[2009] 9号)文件规定执行。

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2011年9月15日

来源:南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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