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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职位:行政管理人员
发布时间:2011-09-12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招聘1名人事代理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拟在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中招聘行政管理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热爱行政管理工作,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招聘专业:文科类专业。
4.具有全日制本科、硕士的学位、学历。
5.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在浙江工商大学大学体检合格)。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1.受理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需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职称及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若应聘人员为在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
2.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处和公共管理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接面试通知后需携带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到面试现场确认并参加面试。
3.招聘考试内容及形式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组织,公管学院及相关专业专家参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4.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人选有关材料及招聘面试情况报学校审定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政审和体检手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将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依据《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浙商大人〔2008〕321号),拟聘人员聘用后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浙江工商大学工作站实行人事代理,学校人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适合应聘岗位,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事业编制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学校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邮政编码:310018
公共管理学院联系人:季元杰电话:15990020291;0571-28008333电子邮箱:zdjyj@人事处联系人:王娅昕电话:0571-28877288电子邮箱:ga***com[点击查看]@" target="_blank">sheliawang@

附件:人事代理人员(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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