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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河南师范大学2011人才招聘
发布时间:2011-08-2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河南师范大学2011年人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公开招聘工作,提高引进人才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人才招聘工作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人才招聘工作的组织程序
人才招聘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执行,保障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一)招聘组织和职责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组织部、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学生处等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具体工作实施;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组成(相应学科的高级职称教师一般不少于3人)。
根据招聘人才层次的不同,按以下职责范围组织招聘:
1.博士毕业生和高级职称人员
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核等工作,各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初审和业务考核工作。
2.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
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考核由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具体招聘方案详见《河南师范大学2011年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招聘实施方案》。
3.其他硕士毕业生
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招聘考核。
(二)招聘考核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学校通过校园网和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应聘条件、报名方法等有关说明事项。
2.报名
凡自愿应聘的人员,应按照招聘信息中公布的报名方式报名。
3.资格条件审查
(1)根据学校规定的招聘条件,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初审工作,向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河南师范大学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参加考核应聘人员名单。
(2)资格条件审查结束后,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考核的具体时间及详细的考核招聘实施方案,由人事处在校园网上公布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和具体方案。
4.考核聘用程序
(1)根据《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审查目录》(见附件2),审核确认应聘人员资格;
(2)考核内容和程序
①招聘岗位中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考核分为笔试(占总分权重30%)和面试(占总分权重70%)两个环节。
笔试由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辅导员岗位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职位1:3至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可采取试讲、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考核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30% 面试成绩 70%的方法计分排序。
②招聘岗位中要求为博士(及以上)研究生的,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基本业务素质和科研潜在能力,考核结束后,计分排序。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确定5-7名评委参加考核工作。
(3)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考核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4)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写出考察报告,连同《河南师范大学应聘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送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5)经学校审核同意拟聘用的人员在政审、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后,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事处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三、纪律与监督
(一)监察处和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调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准透漏与考核内容相关的各类信息,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三)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为本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工作,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的组织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公开招聘的组织和实施者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有其它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四、相关说明
1.因上级公开招聘政策调整需要本实施方案相应调整时,相关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校园网公布。
2.因本次招聘工作正式启动较晚,请各相关单位尽早准备,认真组织,力争在一个月内圆满完成本次招聘工作。
附件:
1.《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审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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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南师范大学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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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南师范大学应聘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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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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