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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
发布时间:2011-06-22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的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城乡广大群众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现就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机构协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与名额
招聘单位:长宁县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机构;招聘名额:18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宜宾藉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1.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素质好;
3.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4.自愿到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5.身体和心理健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如报名、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岗前培训、试用期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报名及报名阶段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报考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了解招聘信息,认真阅读本次《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公告》所要求毕业证、身份证、户籍簿、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名时间:2011年6月23日-2011年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4、报名地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县政务中心二楼人才交流中心窗口)。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长宁县2011年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考生须在承诺栏签字,并交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2张。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当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组由2人以上组成,审查时验证件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要签上是否属实意见)和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相应栏目内签上资格审查意见(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姓名。
毕业证书抵押给银行的报考者,必须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毕业院校的公章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应届高校毕业生凭学生证和院系证明参加初审,并须于2011年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进行复审,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抵押给银行的报考者和应届高校毕业生需签订考生承诺书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2、招聘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1年6月27日下午5:30以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约定事项
1. 报考范围规定为"宜宾籍"的,是指下列情况中的一种:
一是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宜宾市(九县一区)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截至报名结束之日在宜宾市(九县一区)区域内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了基本人事代理和户籍挂靠代理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政府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证明。
2. 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中国三江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和《心理素质测试》两科。
2.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1年 6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主要考核考生对就业与劳动保障工作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内容。
4. 《心理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通过综合测试、分析和评价,着重考核应试者的心理健康、个性特征、职业倾向和发展潜力等与招聘岗位需求的匹配程度。
5. 要进行面试的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成绩=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 60% +《心理素质测试》 40% ) 50%。
6. 笔试各科成绩折算加总后统一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查分
申请查分的考生,请到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县政务中心二楼人才交流中心窗口)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由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查分,并交纳查分费每人每科5元。受理查分申请时间2011年7月5日下午14:30-17:30,逾期不受理。
(三)面试
1.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准考准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递补。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2. 面试由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3. 面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折合成绩 =《面试》成绩 50%。
4. 面试折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与考核人员的确定
1. 聘用岗位及名额,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聘用成绩相同的,以笔试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笔试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科目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心理素质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2. 聘用成绩计算方法:聘用成绩= 笔试成绩 50% + 面试成绩 50%
3. 面试结束一周内由用人单位安排体检。
(二)体检
1. 体检由用人单位在人社部门组织和纪检监察监督下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2. 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试行)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同级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聘用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报考岗位要求,调查报考者单位(学校、群众)对其评价,对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面试落选的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举报者反映情况不实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情况属实的,不聘用。
八、聘用与管理
(一)公示无异议者,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二)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县人社部门人事代理,户口可落户在工作的县政府所在地。
(三)县人社部门对辖区内聘用的协理员建立统一的实绩档案,并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
(四)乡镇党委、政府每周年要对受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开展评比活动。考核和评比结果计入本人档案,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解聘。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831-4622919(县监察局)。
十、本公告由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831-4627412、4628230。
(二)所有信息公布唯一指定网站
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 ybrc. gov.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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