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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国家税务总局党校2012招聘专职教师
发布时间:2011-05-13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2011-2012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ww***net[点击查看]
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市,与国家AAAAA级风景区瘦西湖仅一廊之隔。学院占地300亩,是一所古典园林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高端干部院校。
为适应税收事业发展需要、按照 服务税收科学发展、建设一流培训院校 的发展思路,现面向海内外诚聘有志于从事税务教育事业的专家、学者等成熟人才、以及应届博士、优秀硕士生来我院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欢迎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税务干部、中介机构专家、企业财务专家加盟。
一、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专业及研究方向招聘人数聘用岗位学历资历要求其他条件
1 政治学 2-3 教学科研 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1. 热爱税务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 3. 招聘人才一般应为 211 、 985 工程院校毕业生。 4. 教授,50周岁以下;副教授45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 5. 前本科、硕士专业必须和应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2 法学 (行政法) 2 教学科研 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 税收学 3-5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本科会计学基础,拥有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4 会计学 8-10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学历、拥有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5 审计学 3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拥有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6 统计学 2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
注: 学科带头人及副教授以上高层次成熟人才不受引进计划额度的限制。
二、聘用待遇
1.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本校工作绩效收入和津贴、补贴等,待遇优厚。
2.根据引进人才的职称、学位、教学和科研能力,视情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安家费。
3.常年提供免费餐食,免费提供过渡用房;未参加房改者自购住房,首付款学院提供无息借款。
4.学科带头人,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其他待遇面议。
三、招聘程序
1. 网上申报
登陆申报网址:ww***net[点击查看]
2. 考核
结合岗位特点,安排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等考核活动。
3.其他程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
四、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705972 联系人:孟老师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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