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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硕士以上招聘
发布时间:2011-05-1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硕士以上招聘方案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新校区座落于福州市闽侯荆溪,占地537亩。现设有护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助产、口腔工艺技术、卫生信息管理等17个专业。经研究同意,2011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以上工作人员24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报考条件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1 党委工作部科员 1 研究生 思想政治教育、公共管理 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取得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相关专业类别、层次证书者优先。
2 人事处科员 1 统计学、公共管理 中共党员
3 办公室科员 1 语言文学类 中共党员
4 学生工作处科员 1 思想政治教育、公共管理
5 团委科员 1 公共管理、思想政治教育
6 教务处科员 1 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职业技术教育学
7 财务处会计 1 会计学 本科阶段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8 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员 1 管理科学与工程、行政管理、公共管理
9 医药营销专业带头人 1 市场营销、药学类 副高以上职称,45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 医药营销专业教师 1 药学类、市场营销 本硕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11 生物制药技术专业教师 1 分子生物学 本硕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12 中药专业教师 1 中药学 本硕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13 临床护理专业教师 4 护理学 本硕专业一致
14 影像诊断(B超诊断) 专业教师 1 临床医学类 本科阶段为医学影像专业
15 影像设备、原理专业教师 1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
16 临床检验专业教师 1 临床检验诊断学
17 卫生信息专业教师 1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公共管理 本科阶段应为卫生信息管理
18 生理学专业教师 1 基础医学类 研究生阶段非生理学专业者要求本科专业为基础 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同等条件下;有教学或临床经验者优先。
19 解剖学专业教师 1 基础医学类 研究生阶段非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专业者,本科阶段应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专业
20 康复专业教师 1 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本科为康复治疗学或针灸推拿学专业;同等条件下,有康复学教学或临床经验者优先
21 辅导员 1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心理学、公共管理类 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曾担任班级委员以上学生干部。
综合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除专业带头人岗位外,其余岗位均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按录用公务员现行标准执行);
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相关待遇:
1.正式聘用人选,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伍年(含第一年的试用期,研究生含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其岗位要求的将予以解除合同。
2.聘用人员办妥有关招聘手续后,其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福建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ww***.cn[点击查看]ww***.cn[点击查看]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 11 日至2011年5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将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应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复印件寄我院人事处,同时,请将个人详细简历(注明应聘岗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wzyrsc@。
(2)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院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在学院的网站上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或电话通知本人,请所有应聘者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来校考核时,请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四)考核
研究生岗位的聘用程序,按照省公务员局有关文件采取考核聘用方式进行。
具体考试考核时间请留意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收取考务费80元/人。
(五)公示及确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签定聘用合同等手续。
五、未尽事宜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可乘33、38路公交车或从洪山桥西客站乘坐中巴到我院下车)]
邮 编:350101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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