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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1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1-04-2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钦州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北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定编8名。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涉及到外资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需要专业人才进行处理。经请示北流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对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招聘对象是年龄35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
2.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应聘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是英语专业。
三、招聘方式和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式:通过 双向选择 方式择优招聘。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5月14日上午9时至11时
报名地点:玉林市人才市场(玉林市大型综合人才交流会会场第1展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小二吋正面免冠相片1张。
2.面试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如报名人数超过3人,由公招工作小组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中选定3人进入面试(获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TEM8级以上者优先)。面试采取单个面试、现场打分统分的方式进行。由面试主考官和应试者进行问题交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和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
3.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按考生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名拟聘用人选(在面试分相同的情况下,获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TEM8级以上者优先聘用),并由北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毕业生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4.考核
考核采取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等政审方式进行,如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
2.被聘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
3.聘用合同的签订和聘用后的管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的规定执行。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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