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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中职学校2011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
发布时间:2011-04-2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教 育 委 员 会
重庆市渝北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渝北区中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的
招 考 简 章
为全面推进我区中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结合我区中职学校专业师资队伍的实际,在核定的教师编制内,拟面向全国公开择优招聘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名额、条件见附件1、2),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优化我区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我区优秀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力资源开发,促进我区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与能力并重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校或工作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合作意识强,善于学习,善于沟通;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3、身心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要求。
三、招聘计划及要求
招聘人数34名(其中渝北职教中心25人,统景职业中学9人),采取定学校定学科招聘(招聘学校、人数、学科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2)。
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不低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信息网(ww***com[点击查看])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0日起至2011年5月3日止。
2.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即2011年5月4日~5日)到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5月6日下午在渝北区教委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报考考生必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盖鲜章)、③现实表现材料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生提供街道社区、村社或就业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④《重庆市渝北区中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⑤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
五、考试办法
(一)考试组织方式
在区监察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2011年5月7日上午9:00~11:00笔试,5月8日公示笔试成绩,5月11日公布参加上课和实作测试人员名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011年5月13日上午7:30开始抽签,7:40开始按顺序准备上课,下午13:00开始实际操作考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
1、笔试: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满分100分。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考学科的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上课和实作测试的考生,若排序到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上课和实作测试。
2、上课:根据提供的学科教学内容,备课30分钟,上课10分钟,满分100分。
3、实际操作:专业课测试专业必需的基本实作技能,满分100分。(其中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德育、音乐艺术不参加实作测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课按笔试、上课、实际操作3:3:4的权重计总成绩;文化课按笔试、上课5:5的权重计总成绩。总成绩尾数以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分科分岗位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并公示成绩。
(五)全日制博士生的招录办法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直接录用。
六、体检
被聘用者到岗前由渝北区教委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办法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2005〕1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一次性体检,原则上不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考核或资格复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公示无异议的往届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区教委发聘用文件并由用人单位与本人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公示无异议的应届毕业生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就业协议》,待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学位证书后,区教委发聘用文件并由用人单位与本人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个人身份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九、有关规定、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任,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若在考试总成绩同一线位内,即最后一个名次出现并列,如参加了实作测试的考生按实作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未参加实作测试的考生则按上课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
(三)拟聘用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师范类专业)原件在2011年7月15日前交渝北区教委人事科审核,往届毕业生在2011年7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提交渝北区教委人事科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
重庆市渝北区教委人事科 023-67815472、023-67813597
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 023-67456328
重庆市统景职业中学 023-67288820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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