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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中医药大学2011招聘28名人员


发布时间:2011-04-1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28名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我校成立于1959年,2000年整体迁至现址,2006年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校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其中浙江省 重中之重 学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科研实验室10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个(12个专业),省公共科技条件平台2个。目前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点5个、硕士点23个。

  二、招聘计划

  我校于今年初发布公告,已部分实施2011年度招聘计划。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部分岗位因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最低开考比例等原因,延后继续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26个岗位28名人员,其中部分岗位在之前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内进行。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见《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计划表》(附件)。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4日后出生);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招聘对象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 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

  2、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ww***net[点击查看],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辅助)岗位实施集中招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4月22日。一般专业技术岗位实施长期性招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7个工作日后,截止2011年9月30日,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招满为止。

  应聘人员可登陆我校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部门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时间内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辅助)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不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告知报名人员。

  一般专业技术岗位如组织考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但招聘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岗位明确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3、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查结束后,我校将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一般包括笔试、面试初试和面试复试三轮。每轮满分均为100分,但仅作为本轮次成绩排名依据,不带入下一轮。

  招聘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岗位不安排笔试。

  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组织集中招聘的岗位,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9时-12时。笔试成绩可在2011年4月26日通过我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网查询。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英语以及医药基础知识(医药类岗位)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应聘非医药类岗位)。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

  2、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将于指定网站发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

  A、初试

  面试初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测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初试后,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结果。

  B、复试

  面试复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测应聘者综合能力水平和岗位适应性。

  复试后,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复试人员中按复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入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内容或对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或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应届毕业生须在2011年7月底前获得相关学历证明;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我校可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校可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邮编:310053)

  联系电话:0571-86613535(联系人:王老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网址ww***net[点击查看]

  

附: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计划表

浙江中医药大学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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