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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区招聘部分体育项目训练教师
发布时间:2011-03-20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重庆文理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0日 作者:就业信息网 点击数:
2011年万州区招聘部分体育项目训练教师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和《2011年万州区招聘部分体育项目训练教师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体育项目训练教师。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体育项目训练教师13名(具体招聘信息见附件)。其中万州区体育局下属三峡之星体育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2名,万州区教委下属学校招聘11名。招聘的人员主要从事相应招聘运动项目的训练、指导工作,学校招聘的人员同时承担体育课教学任务。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所报考的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全日制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同时获得与招聘项目相对应的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人员,或各地运动技术学院体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同时获得与招聘项目相对应的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人员。报考万州区教育系统学校的人员招聘后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教师聘用资格。
(二)年龄条件
报考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要求
身体健康、五官端庄、口齿清楚。
区内在编的事业单位职工不能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以获得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项目与招聘项目对口,按照招聘一览表上的岗位对岗报考。
(二)报名时间:2011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三)报名地点:万州区教委人事科(白岩路256号)
(四)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毕业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各1份。若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五)资格审查及收费:区体育局、区教委会同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考务费,并现场录入微机,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六)《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在考试前一天到区教委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竞技项目技能测试、体育专业知识笔试
(一)竞技项目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2011年4月19日-20日;
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测试办法: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专家组成竞技项目技能测试小组,在区纪委的监督下,对各项目报名人员采取量化评分的办法进行竞技项目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测试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测试专家制定。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的专业项目技能测试得分高低,按招聘项目拟招人数以1:2的比例择优确定初选合格人员;若个别紧缺项目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比例的,经专业项目技能测试合格(60分及以上)的人员,报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以等额确定为初选合格人员。初选合格人员名单于4月21日上午9:00公布在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州教育网。
加分资格条件及确认: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考生持获奖证书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审查确认资格条件,逾期未提交获奖证书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二)体育专业知识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4月22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随初选合格人员名单公布时一并通知。
笔试办法:在区纪委的监督下,由区人社局、区体育局、区教委组织初选合格人员进行体育专业知识笔试,分值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竞技项目技能测试成绩×70% 体育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含加分)×30%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聘人员,其中等额确定的初选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必须及格(60分及以上)才能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测试成绩、运动员等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拟招聘人员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测试成绩、运动员等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体育局、区教委分别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竞技项目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七、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要求,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在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必须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正式签约的学生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持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派遣证到区体育局或区教委报到。到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过时不报到者,协议无效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考务咨询电话:023-58223561(区教委)、023-58815987(区体育局)、023-58232645(区人力社保局)
本简章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州区教委、万州区体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的有关事宜,请随时登陆(ww***.cn[点击查看])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a***.cn[点击查看])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ww***.cn[点击查看])万州教育网查询。
附:
1、2011年万州区招聘部分体育项目训练教师情况一览表
2、2011年万州区招聘部分体育项目训练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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