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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学院2011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11-01-0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北京师范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 枣庄学院2011年度人才招聘启事 >
1、优秀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 3、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教授; 4、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 二、招聘条件 1、硕士:本科、研究生阶段均须毕业于“211” 或“ 985”工程院校”或相关专业院校,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至2011年12月),品行端正,气质良好,教学、科研能力突出,能够胜任教书育人工作。 1、博士:取得博士学位且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曾长期在高校工作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教授: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学科带头人: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招聘专业 详见《枣庄学院2011年度人才引进专业一览表》。 四、优惠政策 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外,还享受枣庄学院在职教职工福利待遇及以下优惠政策: 1、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且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岁) 根据人才紧缺程度、学科建设需要和学术水平,提供安家补助费2-4万元;享受购房补贴6-8万元(用于来校工作后在枣庄市购房,凭购房合同兑现);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科6万元;工作环境、条件可面谈。 2、教授 享受购房补贴9-11万元(用于来校工作后在枣庄市购房,凭购房合同兑现);享受安家补助费5-6万元(采取借款形式支付,每年冲销1/5);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5万元,根据课题立项进展情况分批兑现。 3、学科带头人的待遇面议。 五、招聘程序 1、投递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根据我校公布的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或人事处联系,投递本人自荐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履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获奖情况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就业主管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科研简介及相关论文、成果材料复印件)。符合安排家属工作的附家属情况简介。 2、资格审查,面试、试讲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携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单)及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来校参加面试、试讲。 3、签订就业协议书 学校人事处与经考察符合录用条件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收取一定数额的诚信保证金(来校报到后全额返还本人),协助办理其他就业手续。录用者需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来校期间待遇 1、教授和其他优秀人才来校考察,免费提供住宿,报销往返其工作地与我市之间的单程车费(不包括软卧)。 2、博士来校面试,免费安排住宿。 七、联系方式 地 址: 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 枣庄学院人事处 邮 编: 277160 学院网址: ww***.cn[点击查看] 信 箱: yyrsc@ 联 系 人: 尹老师 联系电话: 0632-3785936 枣庄学院2011引进计划一览表.doc
枣庄学院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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