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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疆阜康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0-11-2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四川师范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访问量: 42
新疆阜康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实施 人才强市 战略,建设一支高层次的创业、创新人才队伍,按照 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 的要求,推动阜康市跨越式发展。我校现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学。 2、男女不限,名额不限。 二、招聘条件: 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为人正直,事业心强,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历届硕士研究生不限。 三、优惠政策: 根据《阜康市招才引智暂行办法》招聘至我校的教师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住房:建造人才公寓。凡引进到我市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情况提供80 m2-300 m2不等住房一套。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期满,可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人不出资)。 2、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引进到我市的高层次人才,除用人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标准外,依据人才层次和贡献不同,经考核业绩突出的,由市财政发放每人每年高层次人才津贴3万-100万元。 3、探亲假:凡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每季度均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7天;此外每年年底还可集中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享受探亲假的高层次人才,由财政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 4、配偶、子女安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在职的,可办理随调手续,对口安置;配偶没有工作而要求安排的,由政府协调落实就业岗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选择本市任何一所中学和小学就读。 5、档案管理: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办理调入手续的,人事部门准予重新建档,承认其原身份、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龄连续计算。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考核管理: 1、签订聘用合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人事管理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人事手续,合同期限不少于10年;对于采取调动、兼职、挂职、讲学、从事科研活动和技术合作、专利(技术与资金)入股、投资兴办企业、担任技术顾问或咨询专家等形式,来我市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的 柔性人才 ,签订不少于10年的引进人才服务协议。 2、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半年,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表现突出,适合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任命为副科级实职领导,特别突出的,可任命为部门主要领导。 3、实行定期考核制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引进人才服务协议的高层次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高层次人才津贴。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15日 六、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电话:0994-3222336 传真:0994-3222336 邮箱:fksyzxzb@
招生就业处
201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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