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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制警务文职人员


发布时间:2010-11-02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16名派遣制警务文职人员的公告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开招聘16名警务文职人员。本次招聘的警务文职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具备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招聘对象为企业用工,按照《劳动法》管理,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大足县公安局警务文职岗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0年10月15日)。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警务文职工作;

(六)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七)身体健康无残疾,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1)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4)曾被开除公职的;(5)道德败坏,有盗窃、聚众斗殴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的;(7)其他不宜报名的。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为行政管理岗,招聘名额原则上为16人(视报名情况确定具体名额)。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大足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大足县南环东路1号)。

3.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3份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或蓝底证件照4张。

4.报名时,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考试。

5.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10年11月19日上午12:00时前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含计算机基础应用测试、笔试和面试。

1.计算机基础应用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立即进行计算机基础应用测试。计算机基础应用测试为基础性能力测试(具备国家计算机初级及以上资格的,出示资格证可以免试,直接进行面试)。经计算机测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笔试。

2.笔试

经计算机考试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0年11月20日下午2:30-4:30时。各岗位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2的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

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 60%+面试成绩 40%。

(三)体检

按招聘名额,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平均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直至取足招聘名额为止,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如体检合格人员报考前有工作单位,由公司委托其原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如体检合格人员无工作单位,由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居委会和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政审。

(五)岗前培训

经政审合格者,将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体检、政审、岗前培训合格者,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发出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员携带身份证到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重庆市大足县公安局工作。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薪酬为12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薪酬为1500元/月(五险按规定缴纳)。并保障办公设施、装备、服装等。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对公告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电话:023-86898690;大足县公安局电话:023-437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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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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