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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运河镇平安巡防队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0-08-23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改善辖区的治安环境,打造平安运河,经运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10名,主要从事治安巡防、违法建筑防控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从严把关、严格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愿意从事平安巡防和防违控违工作。   3、余杭区运河镇(含余杭经济开发区托管6个村)常住人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4、年龄身高条件:男性,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单眼裸视力在4.8(含)以上,身高1.68米(含)以上。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吸毒、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0年8月25日-26日二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运河镇政府大楼二楼210室,电话:86212991。   3、报名时由本人随带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复伍军人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1∶4的比例,报考人数不足的,按比例核减招考人数。   (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考试总成绩由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项得分相加组成。其中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体能测试。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另行安排。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4 10米往返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具体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总分须达到180分以上才能取得笔试资格,所得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成100分制(计算方式为:实际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总成绩*100);   2、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体能测试、笔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   4、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经体检有不合格者,可依名次替补。   5、考察。体检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经考察有不合格者,可依名次替补。考核工作参照《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精神执行。   (三)录用   经体检、考察后,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报到和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招聘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表现合格者,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的用工管理及工资报酬等待遇,按运河镇平安巡防大队相关规定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运河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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