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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山医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0-08-02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山东人事信息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泰山医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泰山脚下,是一所以医学科学为主体、医工结合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设有17个教学院部系、30个本科专业,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医学、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七大学科门类。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药理学是山东省重点学科,老年医学、影像医学是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脑微循环实验室是山东省重点强化建设实验室,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学科是山东省泰山学者建设岗位。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1所,其他各类实习见习教学基地200余家。学校总面积3000余亩,在职教职工1500余人。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关于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1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
  (二)身心健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三)应聘人员为博士、硕士研究生。
  (四)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在教学、科研上有一定的成果。
  (五)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40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数
  招聘工作人员28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数量及相关要求见附件《泰山医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个人报名
  招聘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9时至8月20日16时。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人事处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应聘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大学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应聘辅导员岗位需出示中共党员证明,获奖证书,发表科研论文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汇总应聘人员材料,由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核情况报人事处。人事处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报院领导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选名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参加笔试或面试人选名单在学校校园网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笔试、面试
  1、应聘中级专业岗位(博士研究生),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方式组织招聘(采取试讲及答辩方式),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2、应聘初级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附件《泰山医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中,对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应聘人员都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及英语。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理论、国家法律法规、管理、时政方针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面试由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同行专家组成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不少于7人。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采取试讲、答辩和操作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以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专业理论知识、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及外语水平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1、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根据需要,采取在考核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试考核整个过程由纪委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五)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在泰山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议。
  四、聘期
  招聘来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一般在我校服务期分别是3年和5年以上,并签订协议。
  五、相关待遇
  1、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提供安家费5万元用于购买学校安排的80平方米以上住房;根据申报科研课题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4-10万元。
  2、学校为聘用人员配备良好的工作及科研条件。对其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同等条件优先评聘。对取得的技术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根据我校的有关规定发给津贴及给予奖励。
  
  联系人: 孙兆平 曹 斌 何 文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中段 泰山医学院
  邮 编:271016
  电 话:(0538)6229961,6222206
  E-mail: rsc@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泰山医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 泰山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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