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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州交响乐团公开招聘演奏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23
工作地点:广州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广州交响乐团公开招聘演奏员公告
广州交响乐团是广东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演奏国内外经典交响乐作品和优秀的新创作曲目;进行交响乐及室内乐民族化的探索与实践。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10年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交响乐演奏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小号演奏员1名,双簧管演奏员1名。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思想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
(2)学历要求:全国各艺术专业院校大学本科(具有学士学位)以上学历、国外留学回国人员(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定学位)的器乐演奏专业应届毕业生(性别不限);
(3)有国内职业交响乐团至少5场演出的实习经验或国际知名乐团实习经验(须提供节目单原件及有关的证明材料);
(4)年龄要求在29周岁以下;
(5)必须具有良好音乐专业知识,热爱交响乐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
(6)仪表端庄,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适应岗位工作的特点和要求。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的资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鉴定书、学校推荐信、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两张。属留学回国人员应携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海山街1号广州交响乐团人事部413室(星海音乐厅侧面)
联系人:谭和平、陈晓敏,电话:37583550
3、报名时间:
2010年6月1日 6月3日
(二)资格审查:
我团将对报名应聘者的考试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并发给审查合格者准考证。
(三)开考条件:
只要有通过考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便可直接进入考试(面试)程序。
(四)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演奏(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指定曲目、自选曲目、视谱。评分标准:考试总分按照100计算,指定曲目占总分的50%,自选曲目占总分30%,视谱占总分20%。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考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我团将成立考试评委小组负责对考试进行评分。评委小组由主管部门、乐团人事部门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
考试地点:广州市二沙岛海山街1号广州交响乐团排练厅(星海音乐厅侧面)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被确定为体检人选的应聘者须由我团派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及省的相关体格检查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我团将成立考察小组对通过考试和体检的应聘者进行政审考察。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我团招聘工作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将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首次聘用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2010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毕业生(含2008年、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如已签订了聘用合同视为无效。
(三)本公告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都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和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上发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