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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科院物理与数学研究所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0-05-22
工作地点:武汉
信息来源:中国农业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中科院物理与数学研究所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科研管理岗位招聘启示 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座落在风景秀丽的武汉东湖之滨,于1996年由原“武汉物理所”(创建于1958年)和“武汉数学物理研究所”(重建于1979年)合并创建,现已发展成以核磁共振波谱学、原子与分子物理和数学物理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积极开展原子频标高技术研发的国立综合型研究所。研究所拥有波谱与原子分子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科院原子频标重点实验室、武汉磁共振中心、中科院冷原子物理中心、中科院数学物理联合实验室、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共建)等6个国家级、院级科研平台,现有在职人员336人,其中高级职称科技人员100余人,先后有丁夏畦、李钧、叶朝辉3人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7人入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7人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3人担任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研究所现有硕士学位授予点7个,博士学位授予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主办了自然科学核心期刊《数学物理学报》中、英文版(SCI收录)和《波谱学杂志》。 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创新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国内外诚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与要求 岗位1:科研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开展学科调研、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年度科研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建议与争取; 2、负责重点、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专家库管理,科技创新平台与大型科研装备的配置与实施,各类科技评估与综合统计; 3、负责科技成果策划、宣传、鉴定与奖励申报; 4、负责院地合作与科普宣传,成果转移转化与知识产权管理,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 5、联系国家及院地科技管理部门,完成所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从事过科研管理工作和具有研究所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2、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第六条基本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保证常年出差; 4、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策划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水平,熟悉Office 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 岗位2:科研处职员(平台保障)岗位职责 1、科研条件与平台的调研、规划与统计; 2、科技创新平台、仪器装备平台、技术支撑系统的运行管理,装备项目全过程管理; 3、对外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开放课题、横向课题等)与专家库; 4、重点项目预决算管理; 5、联系国家及院地科技平台部门,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从事过科研管理工作和具有研究所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保证常年出差; 3、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策划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水平,熟悉Office 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 二、工作待遇 根据受聘人员资历及能力聘任相应职务。享受我所创新人员或项目聘用人员待遇。 三、招聘程序 1. 自发布招聘通知之日起,凡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5月25日; 2. 应聘者须按《武汉物数所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及附件要求提交至人事处邮箱; 3、初选合格者通知参加公开竞聘,竞聘报告10分钟(包括工作经历和成绩、对岗位的理解与认识、今后工作设想),评委提问5分钟,竞聘通过者报销往返路费; 4、竞聘通过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试用期半年,合格后转为本所正式职工,享受我所创新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 5、所有应聘资料予以保密,不退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石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9544 电子邮件: shitao_AT_ rsc_AT_ 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综合办公室管理岗位招聘启示 一、招聘岗位与要求 岗位1:信息宣传岗位职责: 1、政务信息和对外宣传:所政务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策划与实施。 2、(中文)网站编辑:网站的内容的更新、审核与维护;网站的专题、专栏、界面等策划;网站维护人员的权限分配。 3、公文管理:所级发文的编号、排版、印刷;所级电子公文的收文、传阅、督办与归档;所级电子印章管理; 4、ARP电子政务模块管理:ARP电子政务模块的使用与运行管理; 5、所综合楼电子屏信息管理与发布。 6、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聘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从事过新闻工作和具有研究所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策划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水平,熟悉Office 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 岗位2:保密与安全保卫岗位职责: 1、保密工作:组织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负责保密日常工作(包括制度制订、涉密人员的界定、教育与培训、检查、定密、解密等)的组织、协调、执行与监督;组织确定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监督指导保密防护措施的实施;监督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查处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泄密事件、提出保密责任追究和奖惩建议; 2、安全保卫工作:国家安家、生产安全、技术安全、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理; 3、消防管理工作; 4、电话业务的管理:所办公电话报装、移机、托收、停机等项目变更业务; 5、协助办公室负责人办理日常事务; 6、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聘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从事过相关管理工作者优先考虑;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策划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水平,熟悉Office 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 二、工作待遇 根据受聘人员资历及能力聘任相应职务,享受我所创新人员或项目聘用人员待遇。 三、招聘程序 1. 自发布招聘通知之日起,凡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5月28日; 2. 应聘者须按《武汉物数所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及附件要求提交至人事处邮箱; 3、初选合格者通知参加公开竞聘,竞聘报告10分钟(包括工作经历和成绩、对岗位的理解与认识、今后工作设想),评委提问5分钟,竞聘通过者报销往返路费; 4、竞聘通过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试用期半年,合格后转为本所正式职工,享受我所创新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 5、所有应聘资料予以保密,不退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汉物数所人事教育处 石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9544 电子邮件:shitao@ rsc@ 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管理岗位招聘启示 一、招聘岗位与要求 岗位:研究生教育 岗位职责: 1、负责中科院研究生院教师管理系统、招生系统、教育管理系统、研究生学籍系统、学位信息系统、就业系统等教育业务管理平台的维护; 2、负责湖北省毕业就业系统、学位系统及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招生系统等维护,ARP研究生模块维护与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生毕业派遣、学籍档案、户籍、住宿、选课、成绩等管理工作;各类统计报表上报; 4、参与研究生文体活动及会议组织; 5、负责研究生部网站维护、考生信息咨询,各类奖项的申报材料整理、对外宣传等文字工作; 6、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从事过相关管理工作和具有研究所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策划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水平,熟悉Office 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 二、工作待遇 根据受聘人员资历及能力聘任相应职务,享受我所创新人员或项目聘用人员待遇。 三、招聘程序 1、自发布招聘通知之日起,凡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5月28日; 2、应聘者须按《武汉物数所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及附件要求提交至人事处邮箱; 3、初选合格者通知参加公开竞聘,竞聘报告10分钟(包括工作经历和成绩、对岗位的理解与认识、今后工作设想),评委提问5分钟,竞聘通过者报销往返路费; 4、竞聘通过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试用期半年,合格后转为本所正式职工,享受我所创新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 5、所有应聘资料予以保密,不退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汉物数所人事教育处 石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9544 电子邮件:shitao@ rsc@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第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重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