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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职位:关于公开招聘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浙江省江山市教育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江 山 市 教 育 局
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根据《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和《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等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江山市教育局下属学校2010年教师招聘计划
学科 学段 语文 数学 英语 社会 科学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技术 幼教 合计
中学教师 8 8 8 12 10 6 5 3 2 62
小学教师 26 24 9 5 5 7 3 3 82
幼儿园教师 9 9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学段要求不低于所取得教师资格规定的学段,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2、具体条件:
(1)江山籍(江山市生源或2010年5月3日持有江山市户籍,下同)毕业生:
中学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要求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往届毕业生要求在报名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要求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往届毕业生要求在报名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学前教育或艺术类专业毕业,且持有幼儿园教师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不限户籍的毕业生
符合下列①-③项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中小学教师招聘: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③国家"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④报考初中社会或中小学美术学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⑤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儿教育或艺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不限户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国家"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论户籍,免试直接进入体检、考核,录用名额不占本次招聘指标。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0年5月5日-7日。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江山市云宾路18号)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衢州市范围内的毕业生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证明,并注明是否师范类;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各类加分依据以及能证明本人相关能力的证书、证明;并如实填写《江山市教育局2010年度公开招考教师报名表》。
(2)网上报名:衢州市范围以外的毕业生可进行网上报名,将《江山市教育局2010年度公开招考教师报名表》发送到rskh76@,并按现场报名的要求,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邮寄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黄老师收,邮编:324100。
本次招聘按学段学科报考,分中学、小学、幼儿园三个学段,每人限报1个学段中的1门学科。
四、资格初审、交费
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获得考试资格的毕业生须交纳笔试费120元。
五、考试
1、笔试
经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范围: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及课程改革等内容)占2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幼教类笔试范围包括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卫生学及各学科教学教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学案例及常识等教育教学综合基础知识,着重考查综合分析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试讲及技能测试
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小于1:2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试讲阶段;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科招聘计划数的,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减(实际招聘数须比报名人数少一名,直至取消该学科招聘指标)。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项目及办法由评委决定,专业技能测试占试讲分值的30%。
幼儿园教师招聘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名单,说课准备时间为45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说课总分100分。说课结束后,依据笔试、说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自弹自唱、情景故事、舞蹈、绘画写字四项,总分为100分,每个项目分值为25分。舞蹈曲目自定,自弹自唱、情景故事、绘画写字现场出题,绘画写字测试时间根据难度由评委决定,其它各项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六、加分
报考中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实行加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试总分加1分。
七、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及聘用
1、根据考试总分(中学:笔试得分 40%+试讲得分 60%;小学:笔试得分 40%+试讲得分 60%+加分;幼儿园:笔试得分 30%+说课得分 30%+技能测试 40%;),按招聘职位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试讲得分(幼教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2、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资格复审、考核,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加分项目、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分批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3、若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则分学段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若该学段学科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不足名额按报名人数不足情况处理;若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不足名额从小学语文、数学未录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轮流递补录用;若有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不足名额从紧缺学科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递补录用对象原则上安置在相对偏远学校任教。如发现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所有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一年期满后经所在学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区云宾路18号);
联系电话:胡老师0570-4071617;黄老师:0570-4965213;刘老师:0570-4965212。
九、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江山市教育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附件1:江山市教育局2010年度公开招考教师报名表(中学、小学)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江山市教育局2010年度公开招考教师报名表(幼教)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