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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南师范大学

职位:教学辅助人员
发布时间:2010-03-16
工作地点:广州
信息来源:中山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 招聘详情

招聘职位 教学辅助人员

学历要求 本科

招聘专业 若干

招聘人数 若干

其他要求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 年,是一所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广东省属高校中唯一的国家 “211 工程 ” 重点建设大学。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华南师范大学拟在2010年向全社会招聘教学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热爱高校管理、服务工作,具备较好的专业技术能力,能胜任相应的教学辅助工作。(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本科必须是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详见招聘计划)。(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至2010年6月30日)。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2010年3月24日至2010年3月31日,应聘者可选择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亲自送上简历的方式向所要应聘的单位提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个人简历、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二《华南师范大学2010年招聘教学辅助人员计划表》。四、招聘程序由各用人单位成立招聘小组,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各用人单位成立面试评委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每场面试结束后,即在现场公布成绩。五、考察与聘用按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六、其他事项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rs***.cn[点击查看]。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211058(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5211016(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应聘方式

■ 公司情况

企业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所在地

经济类型

固定资产

招聘形式

招聘程序

■ 联系方法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主页

邮编

地址

■ 企业简介

附件:(1)20***109[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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