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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2010公开招考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0-03-12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浙江中医药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当前位置:浙江中医药大学就业网 >招聘考试公告 > 正文

绍兴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2010年度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0年3月12日 作者:绍兴市卫生局 浏览:

绍兴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2010年度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直医疗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府办《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市人事局同意,绍兴市卫生局将组织实施直属医疗单位2010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绍兴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2010年面向社会计划招考工作人员289名。具体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如有年龄限制的,计算时间:30周岁以下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应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应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除在附件“其他条件和要求”一栏中特别注明外,考生均需具有绍兴市户籍(即五县〔市〕一区)或为绍兴市生源。但如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则户籍不限。 三、招考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请考生进入(ww***.cn[点击查看])绍兴市卫生局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如多报导致无法录用,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完成后请自行打印绍兴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在承诺栏报名人员中由考生签名后送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2010年3月11日8时起到2010年3月19日17时止。 2.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考单位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英语四、六级(改革后425分及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同时还需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应届生需携带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因招考人数较多,实行分类审查。2010年3月20日(周六)8:30—16:00,审查对象为护士岗位的考生;3月21日(周日)8:30—16:00,审查对象为除护士以外的岗位的考生;逾期视作放弃。地点:绍兴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绍兴市城东原中心血站内,城东人民东路烟草大楼斜对面)。 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卫生局对考生网上报名情况进行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经资格审查的无效。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收费标准:笔试每人4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在3月25日8时至3月26日17时进入绍兴市卫生局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内容,如有差错,请于3月27日上午10时前到绍兴市卫生局政治处更正。 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不得低于招考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招考计划或不开考。不能开考的,报考该计划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名。特殊情况经研究确定招考计划。 (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占总分的5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报考护士岗位的在基础医学知识上增加护理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0年3月28日下午14:00—15:30。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4月1日左右在绍兴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2.面试。占总分的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于4月3日左右在绍兴市卫生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请考生注意及时查询(招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面试考生需按时到达现场,按次序进行面试,没有按规定要求到达面试现场的,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分不同专业岗位现场公布。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登陆绍兴市卫生局网站查看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由各招考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以及报考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录用。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市卫生局在本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招考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报市人事局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不满招录名额的岗位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部分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到2010年2月28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5.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为0575-85080558、85080557;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为0575-85080562、85080561。 附件:jo***net[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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